台灣政治

台《公投法》修正案三讀 公投綁大選正式回歸

【大紀元2025年1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台立法院21日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第23條修正,意謂自2019年取消的「公投綁大選」正式回歸。法案規定,公投案公告成立後,3至6個月內要舉行投票,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公投法》從2003年上路歷經多次演變與爭議,2018年地方大選時,高達10件公投案合併舉行,出現「邊開票邊投票」亂象,因此在2019年進行修法,明定公投日期固定為2021年起每2年舉行一次,將公投與大選再度脫鉤。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案指出,有鑑於現行公投與全國性選舉脫鉤,嚴重阻礙人民行使直接民權,因此黨團提出《公投法》第23條修正草案,明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立法院院會21日表決《公民投票法》修正案,最終藍、白人數優勢下,以56票比上綠委44票,通過民眾黨團的再修正動議,將公投案公告成立後,從1個月至6個月內投票,修正為3個月至6個月內投票。

對此,中選會表示,會審慎且積極研議選務規劃,依法辦理選務,務求維持選務運作的安定與順利,且相關預算編列也會循往例辦理。

至於目前連署中的公投提案是否成案?能否與2026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中選會表示,這是假設性問題及程序進行中的事項,選務機關會依法辦理選務,無其他評論或回應。

責任編輯: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