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總檢長詹樂霞提改革方案 籲限制高速警車追捕
【大紀元2025年06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趙芬妮紐約報導)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於6月24日發布一項名為《改善警務與公共安全:警車追捕所引發問題》的報告,指出警方在執法過程中的高速追捕行為,可能對駕駛人、乘客、路人乃至員警自身造成重大傷害,並提出具體改革建議,呼籲州府採取行動以保護民眾安全。
「每天有數百萬紐約人行駛在公路上,他們理應獲得安全、公平且有效的交通執法。」詹樂霞表示,「證據顯示,高速警車追捕充滿危險,甚至可能致命,現在是時候做出改變了。」
報告指出,許多原本僅為例行交通攔檢的情況,因為警方追捕升級,最終釀成嚴重後果。根據美國交通部的「致命事故分析報告系統」(FARS)資料,從1996年至2015年,全美每年平均有355人死於與警方追捕相關的車禍,幾乎每天都有一人因此喪命。報告中也列舉多起紐約州內發生的警車追捕案例,顯示該執法方式不僅危及民眾,也讓員警處於高度風險之中。
全美各地已有多個司法轄區已經主動修訂執法政策,部分城市完全禁止此類追捕,僅在特定情況下例外;另有城市則訂定明確準則,授權警員在特定情況下斟酌是否展開追捕。例如密爾瓦基市在2010年多起因追捕而致死事件後,規定員警必須具備對暴力重罪的合理懷疑,方可展開車輛追捕。
在紐約州內,不同城市對追捕的規定亦不盡相同。紐約市近期已修訂政策,將追捕權限限縮至僅限於重大或暴力犯罪,不得因交通違規或輕罪而啟動追捕;水牛城則禁止因交通違規、輕罪或非暴力重罪展開追捕;奧本尼市要求員警在展開追捕前必須考量多項因素,包括對公眾造成的威脅、罪行的嚴重性,以及日後是否仍有機會逮捕嫌犯等。
詹樂霞辦公室呼籲紐約州應在全州範圍內推行類似改革,具體建議包括兩項,一是立法提升透明度,要求全州執法機構記錄並公開追捕與高速追車的相關數據,提升執法透明度。二是禁止高速追捕,僅保留少數例外。將高速追捕範圍限制於立即導致生命威脅的極端情形使用,避免不必要的傷害與風險。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