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8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高雄報導)高雄市一處小巷路口前地面上的「慢」字標識,竟突然變成黃色。有民眾目擊,是一名女子拿黃色油漆自行覆蓋在原本的白色字上,疑似是為了想讓慢字更醒目,提醒用路人小心慢行,但高市府交通局表示,擅自塗改不僅違法,若造成滑倒也須負相關肇責。
交通局查證發現,事發地點位於三民區天祥一路100巷,近鼎強街151巷路口處地面。交通局副局長劉建邦說,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或其類似標識」,可由警察機關依相關事證予以取締,交通局查證後將儘速恢復原標線。
此外,劉建邦強調,道路上的永久標線是按CNS標準,具有抗滑、反光、不變質等特性,需透過專業機具劃設,與一般使用的油漆不同,呼籲民眾切勿私自塗改標線,否則除了上述罰則外,若造成相關事故,也須負擔肇事責任。
交通局表示,擅自變更道路標識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過去常見案例以塗鴉、貼貼紙、塗掉停車格較多,但不容易抓到現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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