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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藥未依法通報 食藥署:調查廠商是否違規

圖為食藥署外觀。(宋碧龍/大紀元)

【大紀元2026年0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近日抗凝血劑、降血壓藥等6項藥品再傳缺藥,其中1項「里先安膜衣錠」屬必要藥品,依規定廠商要在供應不穩前6個月通報,食藥署將進一步調查,是否違反相關規定。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將會進一步追究責任歸屬,必要時候依法採取行政處分。

台灣第一三共股份有限公司15日發函給醫療院所及藥局,部分藥品因國外製造廠ERP系統異常,導致供應延遲,可能發生短期缺貨情形,受影響品項涵蓋抗抗凝血劑及降血壓藥等6項藥品.整體供應狀況預期仍需約1至3個月調整期間。

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食藥署今年1月初才收到第一三共公司的通報,其中「里先安膜衣錠」為口服抗凝血劑,主成分Edoxaban被列為「藥事法」的必要藥品,依規定,廠商必須在供應不穩前6個月通報,目前正在調查是否違反相關規定。

ERP系統是整合企業財務、人力資源、生產、銷售、供應鏈等的管理軟體。對於ERP系統異常是否屬於不可抗力因素,王德原表示,通常藥廠更換資訊系統都是依規畫執行,理論上會預先知道受影響期間和情況,而非突發狀況,接下來會請廠商說明並舉證是否為不可抗力因素。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黃玫甄表示,根據《藥事法》規定,必要藥品若有供應不足之虞,應在6個月前通報,如屬於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須在事發後30天內通報。若未符合規定有相關處罰,第一步會公告藥廠名單,再犯或情節重大則會開罰新台幣6至30萬元罰鍰。

衛福部長石崇良稍晚受訪時表示,針對部分藥品缺貨,據廠商所說,這是產線意外導致,由於這幾款藥物已過專利期,市面上有充足學名藥可代替使用,臨床藥品供應無虞。

石崇良表示,不過廠商未提早通報,已涉及違規,衛福部將會進一步追究責任歸屬,必要時候依法採取行政處分。

責任編輯:呂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