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雲集團」涉賭博、洗錢 檢方起訴在台負責人
【大紀元2026年05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柬埔寨籍中國人蘇忠生為台來發展賭博、洗錢犯罪組織,於2016年招募國人協助發展,北檢27日偵結起訴騰雲集團在台朱姓負責人等17人、騰雲公司等5家公司,並對朱等4人求刑4年至9年以上,查扣的犯罪所得新臺幣6億6166萬餘元,與本案洗錢金額17億餘元及朱等人的犯罪所得2007萬餘元,均聲請法院依法沒收。
檢方表示,蘇忠生招募朱等人加入組織於我國成立天堂、騰雲、精博、誠安、順為、崴拓等公司,作為騰雲集團進行線上賭博遊戲開發、嫁接入出金系統及提供線上賭博平台客服之用。另外,還在境外設立多家公司,作為轉匯境外賭博犯罪不法所得使用。
檢方指出,朱等人依蘇的指示未取得投審會之陸資投資許可並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理陸資登記而設立精博公司、崴拓、誠安公司,使蘇實質掌控之深圳星萌、廈門聚賢等公司,得以精博公司臺灣分公司、崴拓、誠安公司之名義在臺從事營業活動。
檢方補充,朱等人為騰雲集團開發 「好運國際」 等線上賭博平台, 並自行開發「順付Pay」入出金系統、將線上賭博平台嫁接支付寶、微信等入出金系統,並提供賭博平台客服,以此方式非法經營線上賭博及賭博場所。
檢方描述,朱等人為隱匿蘇、騰雲集團之賭博犯罪所得,利用境外公司將犯罪所得層層轉匯,以此方式製造金流斷點,並由朱於107年8月起至115年1月間指示他人製作內容不實合約,並開立不實統一發票,透過境外空殼公司將騰雲集團非法經營賭博之犯罪所得總計美金5,573萬991.66餘元,換算新臺幣約17億3,323萬餘元,匯入騰雲集團在臺公司,以此方式隱匿、掩飾騰雲集團非法經營賭博犯罪所得之性質、來源。
檢方總計,騰雲集團於107年8月起至115年1月間,以此方式非法經營線上賭博,並將賭博犯罪所得透過境外空殼公司層層轉匯之方式製作金流斷點,洗錢金額總計超過17億3,323萬元,朱等17人的犯罪所得,合計達2,007萬2,599萬元。
責任編輯:鄭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