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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訂人孔蓋抗滑標準 未改善最高罰15萬元

【大紀元2026年06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不少機車騎士在天雨路滑時,因騎經人孔蓋不慎打滑自摔的事故時有所聞。為此,交通部公路局近日預告修法,訂定全國一致的人、手孔蓋抗滑基準與路面平整度標準,未來若檢測不符規定且限期未改善,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交通部公路局近日預告修法,針對「平整度」、「抗滑係數」及「下地原則」做規範。(嘉義市政府提供)

馬路上的人孔蓋多為鑄鐵材質,防滑性普遍不足,成為機車族的隱形殺手。根據交通部公路局統計,目前轄管的省道人、手孔蓋數量計有25萬7,318個,其中未下地的人、手孔蓋數量約1萬564個,占整體比率約4.11%。

為降低打滑風險並提升機車族行車安全,交通部公路局去年12月19日修正公布《公路法》第72條,明定人、手孔蓋等路面上的設施抗滑值基準不得低於交通部所定基準,若不符規定、屆期未改善者,可處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為配合《公路法》修正,交通部近日也預告修正《公路用地使用規則》第14條之1,首次增訂人、手孔蓋相關管理規定,並授權交通部訂定抗滑值基準及免於下地的特殊需求範圍,期盼透過建立全國一致的標準,強化道路安全管理。

根據草案內容,本次修正重點包括面積達900平方公分的未下地人、手孔蓋,其抗滑值應達50BPN;此外,針對全國所有未下地的人、手孔蓋,於道路施工回填後的保固期限內,其修復路面平整度標準以3公尺直規檢測,單點高低差不得超過正負0.6公分,如有不符規定者,即由公路主管機關限期要求改善完成。

公路局表示,本次修法有其實務需求及修訂急迫性,因此採公告14日方式進行預告,預告期間若有其他不同意見,將由公路局錄案評估並回應說明,後續循交通部法制作業程序發布施行。

責任編輯:呂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