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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小知識:平面構成的概念

【大紀元訊】所謂構成(包括平面構成和立體構成),是一種造型概念,也是現代造型設計用語。其含義就是將幾個以上的單元(包括不同的形態、材料)重新組合成為一個新的單元,並賦予視覺化的、力學的概念。其中,立體構成是以厚度塑形象,是將形態要素按照一定的原則組合成形體;平面構成則是以輪廓塑形象,是將不同的基本形按照一定的規則在平面上組合成圖案。

  平面構成元素,包括概念元素、視覺元素和關係元素,是指創造形象之前,僅在意念中感覺到的點、線、面、體的概念,其作用是促使視覺元素的形成。視覺元素,是把概念元素見之於畫面,是通過看得見的形狀、大小、色彩、位置、方向、肌理等被稱為基本形的具體形象加以體現的。關係元素,是指視覺元素(即基本形)的組合形式,是通過框架、骨格以及空間、重心、虛實、有無等因素決定的;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骨格,是可見的,其它如空間、重心等因素,則有賴感覺去體現。

  平面構成的框架一切用於平面構成中的可見的視覺元素,通稱形象,基本形即是最基本的形象;限制和管轄基本形在平面構成中的各種不同的編排,即是骨格。基本形有「正」有 「負」,構成中亦可互相轉化;基本形相遇時,又可以產生分離、接觸、覆疊、透疊、聯合、減缺、差疊、重合等幾種關係。骨格可以分為:在視覺上起作用的有作用骨格和在視覺上不起作用的無作用骨格,以及有規律性骨格(即重複、近似、漸變、發射等骨格)和非規律性骨格(即密集、對比等骨格)。基本形與骨格的上述這些特性,將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相互作用而構成千變萬化的構成圖案(如下圖,就是由基本形通過重複、接觸、差疊等構成的)。

──轉自《世華網》(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