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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 實驗人員 出國趨嚴

【大紀元12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羅碧╱台北報導〕衛生署昨晚表示,未來將會規範實驗室人員在進行SARS病毒檢驗或培養的十天內不得出國;醫護人員也採取相同標準,在照顧SARS病患後的十天內也不能出國,不過,細節還在研究中,一旦確定後將會公布,預計將持續到明年三月十五日。

 另外,疾管局也會加強十一家合約實驗室的管控,例如實驗室的人員每天都要量體溫,而且每天通報發燒人數。

 昨晚衛生署長陳建仁及疾管局長蘇益仁也都前往行政院,向游揆報告我國SARS防治措施。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昨晚表示,已建構完成「體溫偵測網絡」,實驗室與人口密集機構須每天向疾管局通報體溫監測狀況,而醫院則在每星期一、四通報,有多少人發燒、有無群聚發燒現象等,讓疾管局掌握即時狀態。

 為避免類似詹姓研究員事件發生,施文儀說,衛生署正研擬至明年三月十五日前,實驗室人員在出國前十天不能做實驗室工作,而醫護人員也一樣在出國前十天不得照顧SARS病患。(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