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會議批准開徵邊境建設稅

標籤:

【大紀元6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三日電)香港行政會議今天批准政府開徵邊境建設稅,向每名經陸路、海路或港口管制站離港的人士徵收十八港元邊境建設稅,以及經陸路口岸離港的小轎車每部徵收一百港元,該草案將於本月六日提交立法會審議,計劃於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實施。

 港府發言人今天表示,邊境建設稅估計每年可為政府帶來約十億港元的額外收入。這項收入可協助支付投放於改善邊境建設的開支,也有助減少財政赤字。

 他說,政府已訂出多項計劃及工程項目改善過境設施,投資總額約為一百四十億港元。這些工程項目包括擴建落馬洲跨境通道的設施、羅湖車站大樓和羅湖行人橋改善工程、以及在深港西部通道興建過境設施。

 根據草案規定,所有經陸路、海路或港口管制站離港的人士(乘小轎車離境的人士除外),每人須付十八港元邊境建設稅;經陸路口岸離港的小轎車,每部車輛須繳稅一百港元。

 不過,某些類別的人士將獲得豁免,包括跨境的全日制中小學學生、十二歲以下的小童、司機、船員及其他操作陸上交通工具(包括貨車)、渡輪或郵輪或根據條例執行任何職能的人士。

 此外,獲豁免人士還包括郵輪過境旅客及因天氣惡劣或緊急情況抵達香港的旅客,以及因有關法例有權獲豁免付稅的到訪的外交人員、領事人員及指定國際組織成員等。

 發言人又說,為減輕經常跨境來往人士的負擔,政府將會推出按月繳付稅款的寬減優惠,相等於十五程(18港元乘15)應繳稅款,即二百七十港元。但郵輪(包括賭船)及小轎車的乘客不能享用這項稅款優惠。市民可選擇是否享用這項稅款優惠或按每一程繳稅。

 至於收稅方式,政府委託交通營運人在收取交通費時一併收取稅款。以九廣鐵路為例,乘客以八達通卡繳付交通費,稅款便會連同交通費一併從八達通卡扣除;乘客若以預購車票方式支付交通費,則有關稅款會在交通營運人出售預購車票予乘客時收取。

 至於小轎車方面,運輸署將透過海關現有的車牌自動辨認系統已記錄的離境車輛資料,向車主發帳單收取稅款。另外,目前渡輪船主須向政府繳交每名在政府渡輪終點碼頭(中國客運碼頭和港澳碼頭)離港的旅客十八港元乘客上船費,在開徵邊境建設稅後,上船費將會被廢除。

相關新聞
香港總商會料明年起港產品可享零關稅優惠
退稅詐財騙全台老師也上當
偵防車不必噴字了
報稅後天截止國稅局今明加班收件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