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北地方石油秩序整頓演變成了一場“國有化”運動

-- 21世紀初出現在大西北的開發陷阱

標籤:

【大紀元7月5日訊】讀者投稿/我們是陝北地區榆林、延安2市涉及地方石油開采的投資人。近來,因地方政府在石油 開采秩序整頓工作中,違背中央政策精神,不能依法行政,引起了嚴重的社會不穩定。

從今年3月16日起,首先是延安市安塞縣政府發了“收回油井收益權采取先收井、后算賬再解決遺留問題的辦法,各投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交井”的通告,出動了警車40多輛,動用警力60多名,荷槍實彈,把看井工人赶出井場住所,將他們的被褥扔出,隨便毆打、戴手銬和拘留。縣委書記帶領縣公安局長、檢察院院長、法院院長,到油區現場宣布:誰敢反抗,就地逮捕,就地宣判,就地執行!政府的做法嚴重違背了中央整頓陝北石油開采秩序的文件精神,侵害和剝奪了投資人的權益,不給投資人說話的机會,不得已我們求助于法律,委托律師作為我們的代理人,与縣政府交涉,政府領導拒絕与我們的律師接触,律師又到延安市政府交涉,也遭受到了同樣的待遇。投資人多次到縣政府要求對話,政府領導完全置之不理;200多人到省政府、國家信訪局集體上訪,國家信訪局讓政府派人到北京和上訪人員座談,到京的縣領導說:“只要回去隨時都可以對話協商”。可是回到縣里后根本不与投資者對話,而對上匯報說百分之八十的投資者自動愿意交井,這种欺上壓下的行為更加激怒了投資者,于是投資人決定收复被政府用暴力手段搶走的油井。

5月12日安塞縣政府由縣委書記帶隊,出動便衣警察(公安、武警、檢察院、法院法警) 200多人,縣鑽采公司“棒子隊”(攜帶木棒的准武裝組織)100多人,在毛庄科希望小學旁邊通往油區的道路上,和赤手空拳的投資人以及要求償還欠款的當地農民400多人形成對陣。在沒有做任何宣傳疏導工作的情況下,300多名警察和“棒子隊”一起出動,沖入人群中不問青紅皂白就抓人,把部分群眾打倒、打暈,再戴上手銬拖入警車,投資人高有70多歲的父親被打傷,弟弟高三被打成骨折,高有弟兄三人和兩個婆姨5人全部被抓。當時的現場被打倒的人橫七豎八,鮮血四濺,哭天叫地,慘不忍睹;手持大棒的鑽采公司“棒子隊”在山溝里追捕逃跑的人,直到晚上山里看不見人影儿了,方才收兵。前后共抓捕了50多人,其中8人已正式逮捕,等待著定罪判刑;另外還有5人屬于在逃被搜捕中,其罪名一律為:“哄搶國家財產,妨礙公務”。

5月23日,榆林市相繼發出徹底收回原招商引資開發油井三權(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號令,激起投資者的憤慨,6月3日至4日,約4000多投資者到靖邊縣政府請愿,靖邊縣政府答應給投資者一定的補償。不料,榆林市6月14日推翻了縣政府的辦法,發出一份榆政發[2003]55號文件《榆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市收回油井三權調度會議紀要和王斌副市長在會議上講話的緊急通知》,把投資人當作“興風作浪,得寸進尺”的“階級敵人”對待,不僅強調“先接管后算賬”,而且“嚴格執行無償收回政策”,“…追究原油外流、偷逃稅費、管理失職等問題,同時要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公、檢、法、司要切實肩負起維權護法的職責,要為收回“三權”工作保駕護航……”。靖邊縣青陽岔油區的投資人群情激奮,于6月15日自發上山赶走了縣政府派的看井干部和工人,企圖重新收回自己的財產。6月16日市政府指揮出動500多名警察,逮捕了12人,同樣罪名為:哄搶國家物資,破坏生產。并定為“6.15事件”,每天在榆林電視台輪番播放,被列名通緝的25人在流亡中度日,有家不能回。

万般無奈的投資人已知市、縣找不到說理的地方了(市政府規定:公檢法司不得受理油井資產歸并的一切訴訟和上訪,對于干擾、破坏、拒不接受資產歸并的,要堅決予以制裁和打擊,形成強大的震懾力。),据說現在大約有4000多人匯集到西安,希望到省政府能討個說法,如果在省里得不到結果就到北京來上訪。

就目前陝北地區的狀況發展下去,其后果不堪設想,所以令我們十分擔懮,因為此事所涉及的人數眾多,資產巨大,影響深遠,決不可等閑視之。在我國經歷了將近二十年的經濟政治改革后,逐步從計划經濟走向市場經濟,從專政和集權走向民主与法制,尤其是加入世貿以來,加快与國際接軌,爭取盡快融入國際社會,依法治國已确定為我國今后的治國之本。遺憾的是就在這种大背景下,陝北地區經歷了兩年多的地方石油開采秩序整頓工作最終演變成了一場“國有化”運動(所謂的國有實為縣政府所有)。對于不明真相的人,以為造成陝北地區油田資源浪費、環境污染、土煉油泛濫等嚴重問題和混亂局面的是過去陝北個人違反國家礦產資源法私自開采石油造成的;今天出現和政府對抗到也是這些投資人為了維護個人利益而反對中央收回統一管理的政策。事實上完全不是這么回事。

一、陝北地區地方參与開采石油的成因

陝北油田雖然是中國開發的第一個油田,但因其淺層低滲透的原因,從1907年延長縣打出的中國第一口油井開始,多少年開采的成效并不好。到上世紀80年代后期,兩個國家的采油主體:延長油礦管理局和長慶石油勘探局打油的成績也都不好。陝北以曾經養育過中國無產階級革命的“革命圣地”延安而聞名海外,但直到上世紀70年代,“山禿窮而陡,水惡虎狼吼”的貧窮落后面貌并未有多少改變。一九七三年周恩來總理去了延安,看到延安貧窮落后的面貌,總理流了淚。陝北黃土高原,梁溝壑,土地貧瘠,地上資源貧乏,沒有推動經濟發展的增長點,2億多年前廣泛埋藏在地下的侏羅系延安組和三疊系延長組油層,是陝北賴以發展的主要希望。但是,從1907年6月,延長縣打出中國第一口油井起,從日本人、美國人到中國人,從清代到民國,打油的結局多數為無功而返。雖然今天把延長縣譽為中國現代石油工業的發祥地,但是,解放后成立的延長油礦管理局打油的成績也很不佳,所以1958年石油部把延長油礦管理局下放給陝西省政府管理,1966年陝西省又進一步下放給延安地區管理。陝北油田經几代人的努力而成效甚微,主要是其地質构造原因:油藏規模小、分散、連片性差,油層低滲透,產量低,開發難度較大,開采成本高,風險大。一位著名地質學家形容說,“陝北油藏是蜂窩狀的,好比一塊摔得粉碎的玻璃,井井見油,井井不流。”長慶石油勘探局于80年代由甘肅慶陽經宁夏轉戰陝北,結果也是敗多胜少,后因天燃气上的突破才走出困境。

一位解放前就在延長油礦擔任過領導工作當時任國務委員的康世恩同志,基于對陝北油田地質特點的認識和對尚未脫貧的老區人民的同情,借助改革開放的形勢,提出了陝北地方參与石油開采的新思路,1986年9月21日,康老在關于陝北淺油層開發的談話中提出:“…陝北有多大,油田有多大,問題在于井井有油,井井不流,克服這個困難,一是要政策,二是要技術。”“延長油礦也可以變成個石油公司,統一去搞。作為一個企業允許多層次承包,一直包到縣、鎮、鄉。”“長慶油田還可以把凡是打過井的地方,而又拖在那里不起作用的統統交給延長油礦,叫他對外承包去”。“用大慶的辦法開發這樣的油田肯定不行。政策上也要變。”1990年6月7日,康老在听取延安地區石油生產情況匯報后的講話中提到:“你們依靠群眾,用最低的成本拿出那么多的油,這就是把老百姓的積極性調動起來了。實踐證明,這個政策是正确的,不是一般的正确,是絕對的正确。”“各縣發給一台鑽机,叫老百姓打井采油,10-20年打算一步一步走,一個縣千百口井,這個政策誰也不能變,正确的東西就要堅持嘛!你們已經改革成功了,為什么又要走回頭路呢,這是不對的嘛。”康老的意見得到國務院總理李鵬的支持。于是陝北有油各縣相繼成立了國營的鑽采公司,縣政府幫助從銀行貸款,投入到石油開發中。

1994年4月13日,根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批示精神,為了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加快陝北石油工業發展,幫助陝北老區人民脫貧,中國石油天然气總公司和陝西省人民政府簽訂了關于開發陝北地方石油資源的協議。在這個協議中,從長慶局依法登記的工業區帶勘探范圍內划出約500平方公里,從延長油礦依法登記的區域內划出約580平方公里,交由所在地市縣組織開發。

當時,地方各縣鑽采公司大都已形成了嚴重虧損、破產,有些縣的鑽采公司已經成了有名無實的空架子,打成的油井由于經營虧損便轉賣或承包出去,于是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投資商來陝北投資開發石油資源。在“誰投資誰受益”政策的感召下,全國各地投資者紛至沓來。地方政府給投資商辦理了可以直接從事石油開采的營業執照和相關手續,以与縣鑽采公司聯營單位的名義,和縣政府或縣鑽采公司簽訂了石油開發協議。

二、聯營公司對推動陝北地方石油工業的發展和地方經濟繁榮所作的貢獻

第一批地方石油開發聯營單位投資者多數為門外漢,但他們屬于改革開放以后涌現出來的經過商海錘煉的有識之士。當他們闖入陝北這塊陌生的土地和進入這一陌生的行業時,沒有多少技術准備。但是他們具有其它工商業戰線上煉就的靈活頭腦和冒險精神,他們和來自全國各大油田的技術服務隊和施工作業隊結合,針對陝北淺層低滲透油田的特點在開發技術上取得一個又一個的新突破,探出了一個又一個新區域,短短几年,聯營公司對陝北地方石油工業的發展,做出了重大的貢獻。据官方統計,到1998年底,延安、榆林地區各縣石油開發總投入已達50.5億元,其中聯營企業32.9億元,共鑽井5561口,年產油量達到168万吨,累計實現稅利11.3億元。其次,地方石油開發對地方經濟的繁榮也做出很大貢獻。石油開發收入占到地方財政的80%,6年翻了50倍。長慶局28年累計支援地方21.88億元,平均每年:7814万元。而地方石油方面,僅靖邊縣扶貧費一項來說,在冊的油井有2007口,每年扶貧費就有4817万元;道路、井場補償平均每口5000元,每年1970万元。僅此兩項合計:6787万元。此外,那些名目繁多的各种贊助費舉不胜舉,只要是地方上從縣政府各机關到鄉、自然村,建筑物落成,學校慶典,修路搭橋等無不捐資。靖邊縣政府官方公布的數字:1995年以前,全縣財政收入500万元,2000年19,000万元,2001年24,600万元。地方石油開發推動了各行各業相應的發展,帶動了一部分人進入小康。今天的陝北黃土高原已不是:山禿窮而陡,水惡虎狼吼,山川無錦繡。現在的陝北是:嶄新寬闊的公路,雄偉現代的政府大樓,絡驛不絕的高級轎車。這些無不与石油投資人艱苦卓越的奮斗有關。

三、中央對陝北地區石油開采秩序整頓的政策精神

与此同時,石油開發也暴露出一系列問題,如地方開采單位由于缺乏統一規划和管理,造成資源浪費,環境污染,干擾原油、成品油的流通秩序等等;1999年12月22日,國家經貿委、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陝北地區石油開采秩序的調查報告>的通知》(簡稱“1239號文件”),要求有關各縣政府必須依法行政,“堅決停止和糾正允許投資商參与石油開采活動的作法”,“要堅決停止和杜絕越權審批石油區塊及井位的行為”,“根据聯營單位的不同情況分別采取划轉、收購、兼并、資產入股等多种形式進入陝西省延長石油工業公司,實行統一管理。” “長慶局登記開采區,縣鑽采公司及聯營單位已經進行開采的區塊、油井,由長慶局采取評估贖買的辦法予以收回,或由長慶局和陝西省延長石油工業集團協商解決”。

四、地方政府在整頓中嚴重歪曲了中央的政策

然而,陝北采油各縣不僅沒有貫徹執行“1239號文件”。相反為了地方利益,從2000年3月起,各縣大量審批、賣出區塊,和聯營公司簽訂給予投資者更加优惠條件的開發協議,又一次掀起來一個石油開采的新高潮。各縣油區井架林立,几百部鑽机同時啟動。僅靖邊縣新批區塊600多平方公里,收款5000多万元。安塞縣政府給投資者“每平方公里免交一口探井鑽前規費”“擁有長期的開采經營權”的优惠政策極大地鼓舞了投資者的積極性。9個月后,地方政府迫于中央要求整頓的壓力,發出《立即停止引資開采活動的決定》,出動公安限時搬离井場。此行動僅安塞一縣就導致四十七口打了半截的油井報廢,一百多個井場荒廢。就給投資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8000万元。而投資者的錢卻源源不斷地流進了縣政府的“口袋”,一口井一次性交清油井鑽前規費11.5万元。縣政府僅此項就得到1700多万元的淨收入。

從2002年9月 起地方政府在石油開采秩序整頓中更是嚴重歪曲了中央的政策:第一,在整頓規范的主體上采取了“偷梁換柱”的做法,把中央指明的收購主體由有資質的延長局和長慶局變成縣鑽采公司;第二,在方法上把收購、資產入股、評估贖買變成了強取豪奪收歸國有。

方法上他們把收購、資產入股、評估贖買變成了無償收回,所謂的補償不足財產實際价值的20%,不付現款、不簽協議、不打白條的三不政策,付現款還要扣“貼現”(倒計利息),用暴力手段搶奪投資人的合法資產,還要收取財產轉移的交易稅和個人所得稅,這些做法都令人不可思議。

中央認為造成陝北地區石油開采秩序混亂的根源是地方政府越權審批石油開采區塊井位,讓沒有資質的各縣鑽采公司及聯營單位直接從事開采活動;而陝西省地方政府把造成陝北地區石油開采秩序混亂的根源不厭其煩地宣傳成“少數個人在石油中謀私利”(顯然“個人”就是指聯營公司了,也叫“私人”)。中央對開采主體的整頓上強調的是主體資質,即是否具備石油開采能力和是否經過國家法定的資質審核部門的批准;而地方政府故意回避主體的資質問題,大力在國有和私有的所有制性質上做文章。中央提出的具體辦法是通過收購、評估贖買、資產入股等形式歸并到有資質的油田公司;地方政府的做法是強行奪回交給沒有資質的國有鑽采公司。中央看成是經濟秩序整頓,整頓要依法行政;而地方政府反复強調要提到政治高度上把它看作一場触接靈魂的政治運動,那么必要的時候采取專政的革命手段也就是自然不過的了。于是就出現了序中所說的一場暴力的“國有化”運動。

五、關于國有和個人的辨析

地方政府在整頓中把注意力集中到國有和個人的問題上兜圈子做文章,說什么像陝北這种允許私人采油的現象在國際上很少見,這不僅是觀念落后而且也是知識貧乏的一种少見多怪。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這是當今世界大多數國家的法律規定,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等于說礦產資源的勘探開采權是國有企業的特權,而是指申請獲得探礦開采權的企業必須經國家法定的机构批准并取得探礦開采權許可證,才有權開采。至于企業是否可以獲得開采權,要看企業是否具備資質,即指規模、財力、技術、裝備等能力方面的因素,而与企業的所有制性質無關。事實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石油企業都是非國有企業,只有部分公有制集權主義國家才規定必須有國有企業來開采。我國經過二十年改革,從單一的公有制經濟過渡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經濟體制,尤其是加入世貿以后,按照“同等國民待遇”的原則,對世貿組織內的所有國家進入我國大多數領域參与經營不設堡壘。那就是說,今后美國等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的石油企業可以參与中國的石油勘探開采,而這些國家的石油企業几乎全部都是私有(即自然人為股東的股份公司),難道我們中國人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卻不能參与?我們的股份公司与外國公司的差別,是規模和實力等資質上的差別,并非所有制性質上的差別。陝西地方政府在秩序整頓工作中把開采主體的資質問題轉換成所有制問題,把聯營單位的油井定位成非法資產目的是為了收歸國有,為交給他們扶植的沒有資質的所謂國有鑽采公司提供理論根据和鋪平道路。

六、21世紀初出現在大西北的開發陷阱

過去,在石油開發過程中,地方政府違法行政,是造成秩序混亂的源頭,而聯營單位投資人是推動陝北石油工業發展和地方經濟繁榮的功臣。地方政府無視“石油資源的國家所有權”,將石油探礦開采權以高价越權審批給聯營公司而坐收漁利;聯營公司投資人拿自己的血汗錢,投入到高風險的陝北石油開發中,据統計,有三分之一的投資人血本無歸,三分之一的不賠不賺,最后賺錢的只有三分之一。在陝北這塊土地上開發石油搞到家破人亡的不乏其例。在石油開發過程中既然是地方政府違法行政,尤其是“1239號文件”下達后,地方政府頂著中央繼續審批區塊發動打井新高潮,進一步給投資人造成巨大損失,可是沒听說有過那一級地方政府主要責任人受過党紀、政紀、乃至法律的處分和處置。相反,過去在開發中違法行政的地方政府,今天在治理整頓中繼續違背中央政策精神無視法律依然違法行政;而聯營單位在過去開發中是有功無過的受害者,今天在治理整頓中依然是受害者,被認為是:造成秩序混亂的根源、破坏礦產資源的牟取暴利的私人、被革命被專政的對象。

當初,引進開發時政府提出的口號是:發揮資源优勢,加強外引內聯,開發石油資源,振興地方經濟。今天又提出整頓十字方針:赶走油老板,斬斷收益權。難怪投資人說:當初開門引資,今天關門打狗。在當前國際國內大環境中,在中央號召西部大開發的大形勢下,陝北地方政府設計的這种開發陷阱,不能不使世人震惊!

七、陝北地方政府如此整頓所形成的后果和影響

陝北地方政府按照目前這种整頓辦法,勢必造成下述几种嚴重后果:

第一,陝北地方石油投資數額巨大,2市15縣歷年累計總額應在130億元以上,形成的有效投資据官方統計到98年底為50.5億元,加上1999-2000年,有效投資應在70億元以上,而資產的實際价值約有100億元之多。參与地方石油開發投資者人數眾多,其中許多當地老百姓傾盡畢生微薄的積蓄,許多人變賣家產、牛羊,不惜拿出嫁女儿、賣雞蛋的錢,甚至借高利貸,參与油井投資。油井被奪走后,將導致許多人血本無歸,陷入困境,生活難以為繼。延安、榆林兩市15縣共約1000家聯營公司中,約有近万個自然人股東,其背后有近万個家庭涉及約十万人,面臨破產。此舉不僅使當地人民遭受劫難,給當地社會穩定造成嚴重的不安定因素。現在据說大約有4000多人聚集在西安,如果在省里得不到結果就到北京來上訪。有一部分感到絕望了的人,說不得已要到天安門廣場靜坐,并指名道姓要与某某領導同歸于盡。

第二,把收回油井交給“各縣人民政府授權的國有獨資油井公司管理”(即鑽采公司),將重導覆轍,有一半以上低產井將很快關閉,致使聯營公司投資者辛苦建設起來的油田終歸毀滅!如前所述,各縣鑽采公司到1995年已大都破產,他們過去打出的油井因其管理不善不得已轉讓或承包給了個人,靖邊縣政府僅有的9口井也承包給了個人;留下來的只是一個行政事業性的空架子,每年由縣財政從石油收費中撥款補虧和發工資;有的縣把其作為“政企分開”的擋箭牌,代行“開發協調辦”“油气管理辦”職能,和聯營單位簽訂名義上的開發協議,各縣人民政府可以授權其為國有,卻不能授權他具備石油開采資質,延安市10縣雖然將其一律冠名為:延長石油工業集團跂縣鑽采公司,實際上是各自為政,和延長局沒有任何關系,榆林各縣鑽采公司和延長局連名義上的關系都沒有。

第三、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合法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對任何人的財產不得任意剝奪。政府的行為侵犯了公民、企業的合法財產權,是一次活生生的國有化運動,是對《憲法》和人權的肆意踐踏,造成了很坏的社會影響,毀坏了党在老區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本來任何資產權益的轉移,只有通過轉移雙方簽署的法律文書來實現,并非依資產被強行侵占和控制在誰手中來決定,否則,那不就成了強盜橫行的世界了嗎!

第四、陝北地方政府如此不守信用、無視法律,無視人權,觀念和認識依然還停留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年代,依然把“私人和私營經濟”視為异端,動輒動用公檢法,用政治和專政手段來處理經濟秩序問題,逆改革潮流和國際經濟發展方向,用暴力手段進行“國有化”運動。政府如此做法嚴重地破坏了地區的法制環境和投資環境,勢必造成不良的國際影響,嚴重地影響到中央西部開發政策的順利實施,必將使有意來西部投資的國內外客商聞此惊恐,望而生畏!

八、陝北地方政府要如此整頓的內在原因

陝北地方政府在石油秩序整頓中為什么不執行中央政策,而是先于2000年公開對抗中央“1239號文件”繼續打井,而后來2年中歪曲中央政策,另起爐灶,不顧違法,竭力扶持一個在改革大潮中已經被淘汰下來的“國有”鑽采公司、一個扶不起的“阿斗”呢?難道就因為它是“漢室宗親”,繼承了“國營”的血脈,就不管他是否具備“臨朝理政”的能力和資質了嗎?

從表面上看,是為了盡力保護地方利益,即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加速老區的脫貧致富,這也是陝經貿字[2003]23號“陝西省經濟貿易委員會關于陝北地區石油企業重組整頓意見的報告”中希望中央繼續給与陝北政策傾斜的主要理由,而且,陝經貿字[2003]23號中暗示中央,“進行中石油收購重組,必然造成各种矛盾激化,極可能在陝北引起一場社會動亂,局勢將難以控制,勢必影響全省乃至全國的政治社會穩定”。難道由中石油花錢收購就會引起動亂,而他們不花錢或少花錢強行收歸國有,就不會動亂?這豈非怪事?事實上,造成今天動亂和不穩定的正是陝西省及陝北兩市15縣地方政府!其實是地方政府將聯營公司開發出來的油井資產視為肥肉,和中石油展開的一場激烈的爭奪,只要看一下陝經貿字[2003]23號“陝西省經濟貿易委員會關于陝北地區石油企業重祖整頓意見的報告”和中油研字[2002]302號“中國石油天然气集團公司關于對陝北地方石油企業整頓与重組的意見”,就可一目了然。

實際上,是地方各級官員的私利的驅動,他們急等收歸國有后,從自己直接控制和掌管下的所謂的國有鑽采公司獲得好處,現在已經反映出,有的官員在揮舞整頓大刀對投資人革命的同時,在原油統購統銷的大旗下進行著謀取私利的“官倒”。他們不只在整頓中不能善待投資者,而且把“整頓” 當作攻訐仕途競爭對手的有力武器,安塞縣委書記在這場國有化運動中就大搞一言堂,動輒“你是不是在油井上有股份?”“你是不是怕拔出蘿卜帶出泥來呢?”,讓對此做法有質疑的同僚不敢說話。由于陝西省主管官員觀念認識上的偏差,市縣兩級官員中謀求私利的驅動,在這個許多人還在過著貧窮落后日子的不發達地區,有對石油開發中先富起來的部分人犯紅眼病,怀著仇富心理的部分“群眾”的支持,這部分人就是陝油整頓辦[2003]003號文中所指的“……當地群眾很有意見”中的群眾。所以地方政府中謀取新利益驅動的激進派官員為主力,以滿怀仇富心理的群眾為基礎,正是當今年代搞出這場國有化運動的內在原因。

九、我們要求整頓必須遵照中央政策依法進行

我們當初是響應中央西部大開發的號召,經地方政府招商引資參与陝北地方石油開采的,今天我們也完全擁護中央陝北地區石油秩序整頓的政策。但是我們認為整頓中必須遵循兩條原則:

一、執行中央“1239”號文件中的有關政策精神,地方所制定的政策不得与中央政策抵触;

二、以法律為准繩,處理相關事宜必須遵循我國現行法律。遵照中央“1239號文件”精神應以“收購”、“資產入股”和“評估贖買”的辦法來接收我們的油井資產。

政府在整頓工作中應該擔當“裁判員”的角色,而不是直接當“運動員”,要依法行政,更不可采用強取豪奪的辦法。油井資產收購必須要由收購者和被收購者直接協商,价格确定必須按市場經濟規則合理評估,決不能由單方面說了算,或強迫一方接受另一方的意志,最后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

我們投資者是依据与政府簽訂的《石油勘探開發協議書》進行石油開采活動的,終止辦法也必須用《合同法》進行規范。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价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1239號文件”是發到省部級的机密文件,我們投資者當時根本就不知道有這個文件,政府明知違法還与我們繼續簽訂石油勘探開發協議書,其過錯完全在政府一方。根据《合同法》的規定,過錯方地方政府應賠償我們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損失,只考慮生產井5-8年剩余收益期補償不符合《合同法》的賠償原則:因為除生產井外,還應該有干井、半成品井、廢井場、道路和鑽前規費等一系列損失。

時至今日,地方政府已將2市15縣投資人的油井搶占了90%,只剩下了一個定邊縣,該縣縣委、政府于6月17日聯合發出《致原在定邊縣聯合開發石油單位的一封信》,向“為促進縣域經濟大發展做出顯著貢獻”的投資者下了戰書,“徹底收回油井期限所剩無几”了 ,市縣公安已經做好了充分的准備,要送投資人“一路好走”。我們怀著万分焦急的心情,向中央緊急反映,能讓中央領導了解情況,企盼党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及時予以關注和指示。

靖邊縣250家地方石油開發聯營公司
定邊縣170家地方石油開發聯營公司
橫山縣 80家地方石油開發聯營公司
安塞縣180家地方石油開發聯營公司
2003年6月19日
————————————————————————————————————————————————

就陝北地方政府違法行政侵犯民營企業正當權益引發社會動蕩事件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封公開信

全國人大常委會暨吳邦國委員長:

最近,在陝北的榆林、延安兩地,有關政府部門未經合法程序強行驅赶為陝北經濟發展做出巨大貢獻的近万名民間投資人,嚴重侵犯了上千家民營石油開采企業的正當權益,引發了嚴重的社會動蕩。作為首都的學者,有義務、有責任向您們反映這一嚴重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政行為,希望盡快依法解決這一問題。

首先,陝北地方政府以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內部文件(原國家經貿委1999年1239號文件)為依据,單方面撕毀与上千家民營企業所簽訂的石油開發合同,不守承諾,在沒有給予合理補償的條件下強行收回油井經營權、管理權、收益權。

其次,陝北地方政府違法限制投資人的申訴權,以所謂的市長辦公會形式禁止公檢法司受理民營企業的投訴,堵塞投資人依法維護自身正當權益的渠道。

再次,陝北地方政府違法動用警力,隨意抓人、打人、戴手銬,使用不具有執法資格的人攜木棒以暴力執法,制造了警民之間的尖銳矛盾。

尊敬的吳邦國委員長,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績,民營經濟的巨大貢獻功不可沒。國內外經驗證明:哪個地區、哪個行業的民營經濟越發達,哪個地區、哪個行業的經濟就越充滿活力,越具有潛力。

民營經濟正在或已經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保護他們的正當權益是國家机關的責任,我們希望您及您所領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机關的常設机關,立即責成地方政府停止濫用警力,隨意抓人的違法行為,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責成地方政府保護民間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立即釋放所抓捕的公民;堅決回到政府与企業雙方所簽訂的合同上來,按合同法處理所存在的問題;立即派出國家調查組監督檢查解決這一事件,以免事態的進一步惡化我們呼吁國家机關盡快干預發生在陝北地區的這一涉及几十億資產、涉及上千家民營企業与上万個投資人及數十万自然人切身利益与生命安全、涉及陝北地區今后生存与發展的違法的石油開采秩序整頓事件。如此,西部百姓幸哉!全國百姓幸哉!

此致
敬禮

首都學者:原中顧委委員、社科院副院長于光遠
中宣部原部長朱厚澤
國家體改委原副主任高尚全
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會長保育鈞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吳明瑜
全國政協常委、北京大學教育蕭灼基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教授何偉
中國人民大學李義平教授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楊啟先
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所長茅于軾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副院長、中國民(私)營經濟企業協會顧問曉亮
中國財經報原社長方恭溫
中華工商時報總編黃文夫
中國法學會中國法學雜志社原副社長張學春
中國法學會中國法學雜志社社長周國均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學教授杜鋼建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所副所長陳淮
國家發改委綜合司司長范恒山
中國人民大學國民經濟管理系教授顧海兵
中國社科院研究員胡冀燕(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讀者投稿】中國市場經濟下的國有化運動
中俄缺席和平峰會 賀錦麗宣布援烏15億美元
貴州高官稱低收入人口已動態清零 引嘲諷
餃子裡有針頭 浙江5歲童吃後狂哭不止 引熱議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