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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遇害台商家屬: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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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8日訊】(自由時報地方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女子偷渡來台溺斃事件,家屬來台認屍,要求政府賠償,看在於中國遇害的台商家屬眼裡,直覺認為「太過分了」,並痛陳中國政府不人道,連還原事實真相都沒有,更遑論賠償。

  男子陳國原兩個月前於中國東莞被毆致死,其胞弟陳國仁昨在大甲殯儀館指出,他的哥哥在台資電器工廠擔任副理,一次凌晨吃完消夜返回宿舍時,因計程車倒車險些撞到他,而與司機口角,結果被計程車司機毆打致死。事隔兩個月,中國公安單位對於整個案件交代不清不楚,據說是嫌犯後頭有人撐腰,才導致陳國原被毆打時,公安不但不勸阻,還延遲快半小時才送醫。

  陳國仁說,他哥哥遭打死,中國至今還未將兇手繩之以法,更別說賠償。反觀中國偷渡來台的女子溺死後,我國政府拿錢買機票,安排家屬來認屍,幫他們辦喪事,還要替蛇頭代墊補償金,天理何在?難道台灣人的命就不值錢?

  六月在上海發生宋鈺一家三口遭滅門案,宋鈺的岳父林清田昨天獲知偷渡犯家屬索賠後,氣憤地說:「這未免欺人太甚!偷渡還要索賠,而合法到中國投資的台商被害,又要如何索賠?」

  林清田說,他希望政府堅持立場,要有骨氣,不要隨便浪費國人的納稅錢。如果要講人道、講賠償,他希望政府及立委們同樣關心一下遇害台商的家屬,幫忙家屬向中國爭取賠償。

  前年年底在廣東東莞遇害的台商徐柏源家屬,認為落海溺斃的女偷渡犯家屬的做法「太過分了」。徐柏源的小姨子無奈地說,碰到這種事只有認了,他們從未想過向中國政府要求賠償。事實上,以往也沒有先例,因為家屬在台灣也得工作,又不懂當地的法律程序,哪來時間跟中國政府打官司?(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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