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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脫衣舞團逼騙少女驚人內幕

【大紀元9月29日訊】兩名曾在閩南一安徽脫衣舞歌舞團做過夥計,並深知其中內幕的知情人士向媒體透露了福建省專門從事脫衣舞表演的歌舞團的驚人內幕。

脫衣舞歌舞團、脫衣舞女是在近10年間出現的。80年代時,一般都是正規的歌舞團,表演唱歌,舞蹈,雜技等,當時很受歡迎。但後來舞蹈團生意慢慢冷落了,於是出現了三點式表演,然後發展到今天靠脫衣來吸引觀眾。

*月薪500元誘騙農村少女

據人民網9月25日報道,現在的一個歌舞團一般有7到8個女孩子,年紀在16歲到22歲之間,主要通過棚主(小歌舞團老闆)的姘頭、朋友和親戚的朋友充當中間人,從湖北、湖南、四川、安徽等農村地區招來。招人時給的待遇不過月薪500元左右,食宿全包。但對於當地農村來說,這筆錢也讓很多人動心。招人時一般說成是某歌舞團或某廠需要工人,有男有女,男的當夥計,女的就當脫衣舞女。

找到的女孩子被帶到福建,交給棚主進行培訓。但剛開始,絕大多數的女孩子知道自己要跳脫衣舞後,往往不幹。為了起到殺雞給猴看的作用,棚主及其姘頭就抓一個反對最激烈的,痛打一頓,打傷了就帶去醫院治,治好後再繼續跳。即使有的女孩被逼跳樓,只要沒死就決不放過。

由於帶來的姑娘都是農村出來的,年紀很小沒錢又幾乎沒出過遠門,離開了這些地方也不知如何生存,所以給這些棚主一嚇,都乖乖的跳脫衣舞。

* 用錢、暴力和性控制脫衣舞女

一個棚子由幾種人組成,一個棚主,一個棚主的姘頭,這個姘頭往往是脫衣舞女,對其他脫衣舞女進行監視,有的還負責管帳。有3到4個夥計,主要是從事搬家、看場地、賣票、燒菜等工作。還有就是7到8個的脫衣舞女。

棚主對脫衣舞女的控制主要通過三點實現,一是錢,承諾的月薪500元很少實現。絕大部分的棚主不會給脫衣舞女發工資。舞女需要錢時只能找棚主支,視與棚主的關係,一次支20元至200元不等。通過控制錢,棚主將脫衣舞女緊緊控制在團裡。二是暴力,對於不聽話的,想逃跑的,就是棍棒伺候,在歌舞團裡,脫衣舞女被打是家常便飯。三是性,為了控制這些小女孩,棚主一般都會霸佔幾個女孩做小老婆。如有不從的,他們(棚主及其親戚朋友)就通過下藥、暴力等手段,脅迫其屈服。另外,在脫衣團內,棚主對夥計與舞女之間的交往也比較在意,就怕兩人之間產生感情,夥計將脫衣舞女帶走,這種情況發生很多,因為棚主對於夥計比較難控制。

* 脫衣舞團的運作

一個以泉州南安為據點的歌舞團,下面有17個棚子。這個鼓舞團的老闆叫黃老大(外號),原先他和老左(老左)一起辦了一個歌舞團,後來慢慢擴大,有了許多棚子,這些棚子的棚主都是黃老大等人帶出來的,是他的親戚朋友,或有些沾親帶故的人,絕大部分是安徽人。

這些棚子有的有演出證,有的沒有,將演出證相互借來借去。由於黃老大對福建省各地演出場所很熟,剛開始各個棚主都在黃老大處開介紹信,然後到當地演出。

各個棚子和各地的演出場所都有長期的合作關係,各個棚子間相互輪流。在一個演出場所,一個歌舞團一般是的2到3天,最長的可到七八天。這些演出場所一般是當地的劇院、電影院、公園、火車站、廢樓、包租的樓房等。這些演出場所的老闆一般在當地都有背景。棚子到當地後,只和演出場所的老闆接觸,由他們提供安全保障。

在棚子與演出場所之間,對於收益,一般採取四六分成、或三七分成,劇團拿大頭。只有廈門一家影院是倒四六。劇團的門票一般是十元,中國新年的時候可達20元。在中國新年,是這些棚子的收入旺季,在火車站,有時一天門票收入可達一萬元。平時,一天收入在兩三千元。一個棚子,一天繳納50元的文化費,50元的伙食費,有時還有零星的支出,平時的純收入也在500元左右。

* 棚主遠離現場,躲避打擊

由於脫衣舞團是非法的,隨時可能面臨公安、文化部門的衝擊,以及新聞媒體的曝光,為此,脫衣舞歌舞團採取了一些方法來躲避打擊。

現在,每個脫衣舞團到一個地方都不會呆很久,一般二三天,一天演出最多可達5場,一般一場在80分鐘,最多可達2小時。通過增加當天演出時間,縮短在當地呆的時間,來減少暴露的機會。在演出時,一般棚子的棚主都在離現場較遠的地方,有的呆在演出場所門口的對面,注意觀察是否有可疑的人出現。所以,每次衝擊脫衣舞場所時,都逮不住棚主。在門口、場內都有棚子的人觀察看客是否有可疑裝束或舉動。而且,在外面有專門設計的報警器,一根電線連到台後,後台裝著電燈泡,裡面燈一亮或警報一響,脫衣舞女們就知道有情況,馬上正常演出。

在脫衣舞歌舞團內,棚主都經常威脅脫衣舞女,如果被抓住了,我會花一些錢保你們出來,如果講的話,會叫人打死你。所以,被抓後,許多舞女都不會開口。

* 三名脫衣舞女「勝利大逃亡」

9月21日,21歲的蕭紅(化名)等三名脫衣舞女在兩名劇團男子的幫助下, 逃出了脫衣舞團,回到安徽的家中。

一年前,蕭紅聽親戚介紹,泉州一家歌舞團需要演員,每月工資500元時,從沒出過遠門的她怦然心動,帶著「對新生活的嚮往」她上路了。但未曾想,從此就掉進了一個讓她「不堪回首」的陷阱——那個所謂的歌舞團是專門組織跳脫衣舞非法團伙。

蕭紅在接受記者的電話採訪中,敘說了她被騙落入陷阱、以及出逃的全部經歷。

「當時,我已經在家閒著呆了3年,很想外出打工,可是,我是家中老么,父母不肯。直到有一天,一個親戚到我們家,說他一個從泉州來的朋友提供了一個信息:泉州一個歌舞團要招舞蹈演員,每月工資500元,於是我心動了。由於是親戚介紹的,我父母也答應了。」蕭紅說,於是她隨著一個40多歲的男子來到了泉州。

剛開始沒有什麼不同,有專人教蕭紅等新來的「演員」學跳舞。但不久,真相逐漸顯露,一個棚主(小歌舞團的老闆)的姘頭在教她們跳舞的同時,不斷地向她們灌輸「開放的觀念」,實際上就是要她們跳脫衣舞。

「剛開始,有人不願意脫,於是他們將反抗最強烈的人綁起來,用掃帚棒拚命的打,在暴力威逼下,剛入伙的新人都怕了,順從了。」蕭紅說。

隨後,該歌舞團帶著蕭紅等人,足跡幾乎遍及福建全省各地,日復一日讓她們跳脫衣舞。慢慢的,許多人開始習慣了。但蕭紅沒有屈服,她在尋找機會逃離。在歌舞團裡,有她兩個同村的姑娘,於是她們就一起密謀出逃。

「9月14日,我們歌舞團的一個湖南籍的姐妹趁機出逃,還沒上車就被抓住了,回來被打得很慘,躺了一個多星期。」蕭紅說。但她們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沒錢。

蕭紅到歌舞團後,每月500元的工資從沒兌現。每個月只能分多次支取一些錢,最多的一個月只拿了150多元。想逃,可是沒有路費。辛好在這一歌舞團中,有兩個男夥計,其中一人是蕭紅隔壁村的人。蕭紅等三人私下就對兩名男夥計說想回家,而這兩人也正想離開。這樣他們開始計劃出逃,一邊慢慢地從生活費中攢錢,兩個男夥計則不斷地向棚主催討工資,最後,五人攢下了800元錢。

20日晚,他們在崇武演出結束後,就開始和劇團裡的人打牌,一直玩到凌晨1時,「當時,我們都已經策劃好,第二天一早就逃走,我們想把他們搞疲倦,第二天就無法早起,那我們就可以自由行動了!」蕭紅告訴記者。

同時,他們還用了個緩兵之計,當晚,他們告訴棚主,第二天一早,5人準備去海邊散心,由於有兩名男夥計在,棚主沒有起疑心。另外,第二天的首場場演出是下午3時,這也為他們出逃贏得了時間。

當天晚上,他們5人都沒有睡著,躺在床上等天亮。「晚上,我躺在床上,聽凌晨5時,他們靜悄悄的起床,什麼東西也沒帶,匆匆的趕往汽車站。6時20分,他們從惠安坐車到廈門。12時08分,蕭紅等三名脫衣舞女登上開往蚌埠的火車,並於當日晚11時左右達到蚌埠。

最後蕭紅告訴記者,今後她希望過上正常人的生活,目前,村裡、家裡還不知道她們三人的經歷。蕭紅說,現在只想靜靜的在家呆著,經過這麼多,她最感激那兩名帶她們出來的夥計,在她們上車時,他們離開了她們,去了福州。(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