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學生刺殺公務員 當庭撕爛死刑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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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7日訊】浙江嘉興大學生兇殺公務員案震惊全國,9月4日上午﹐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周一超死刑。判決結束後,周一超當庭將判決書撕爛拋棄。辯護律師表示將繼續上訴。
  北京青年報9月6日報導﹐周一超是浙江大學農業與生物技術學院農學系應屆畢業生,今年22歲。2003年1月23日,周一超報名參加嘉興市秀洲區政府招收9名鄉鎮公務員的考試。總成績排名第五。4月3日未收到錄取通知書的周購買了菜刀和水果刀,並於下午3時許,到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511辦公室。他詢問經辦人干某後得知自己體檢結果為“小三陽”,不合格,而另一位手指殘疾考生則屬合格類。遂用水果刀將干某刺成重傷,並在激憤中將干某同辦公室的張某刺死。
 
  一審期間,根據周一超辯護律師的申請,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國家司法部司法鑒定中心對周一超進行了精神病鑒定。當天,審判長當庭宣布了鑒定結果:周一超“案發前狀態與常人無異”,並無精神病,故應對本案負完全刑事責任。

  周一超的律師在一審辯護中提出被告人殺人緣於公務員體檢標準規定“小三陽”為不合格,規定具有不合理性,據此要求對被告人從輕判處的問題。這一意見也未被法院採納。

  當天,到法庭旁聽的還有一位從蘇州趕來的特殊旁聽者王先生。王先生是一個名為“肝膽相照”的乙肝病毒攜帶者論壇中權益版版主,他告訴記者:“我們很同情周一超的遭遇,社會對小三陽、大三陽患者的歧視讓許多像周一超一樣的人面對著不平等的待遇,其中一些人差點就走上周一超的道路。”

  王先生稱他們已經代表中國1.2億乙肝病毒攜帶者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全國人大法工委提交了建議書,要求對公務員招考中的限制規定進行違憲審查。

  建議書中提出周一超的悲劇發人深思,提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成立大學生殺人案調查組,調查此案中是否有制度安排方面等深層次原因,以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我們堅決反對周一超殺人”,但是我們建議關注該案件後的社會原因和責任。

  在周一超案中被刺死的張某,只因與干某在同一個辦公室,陰差陽錯地也成了無辜的受害者,她的身後留下了一個9歲的女兒和親人們無盡的痛苦。周一超12歲喪父,他從未想到過,自己以後竟會成為毀壞另一個家庭幸福的兇手。

  周一超的母親曾告訴記者,自己活下去只有一個盼頭:就是兒子還活著,即使是一輩子活在監獄里。早在4月3日聽到兒子的噩耗,這位母親就丟了自己的魂。周一超12歲時喪父,葉玉樹為了兒子沒有再婚,一人含辛茹苦地把孩子拉扯大,現在她惟一的支柱是兒子能活在這個世界上。

  整個判決過程中,葉玉樹一直低著頭,似乎害怕多看一眼、多聽一句就會得來自己最害怕的那個結果。聽到審判長說出“死刑”兩字時,葉玉樹呆掉了。她向律師懇求:“一定叫超超不要放棄。”她一遍遍重複著這句話,像是她惟一能抓到的救命稻草。

  此外,宓雪軍律師的另一身份是省政協委員,他認為對“小三陽”患者的限制確實不合理。他已經向有關部門遞交了提案,即解除公務員招考要求中對“小三陽”患者的限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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