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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所有土地皆合法擁有 非不當取得

【大紀元10月12日報導】(據中廣新聞李盛雯報導)財政部昨天的黨產處理協調會,另外又增加中廣土地與國民黨附隨組織財產的問題,遭國民黨質疑這兩項議題已超出了原本的討論範圍。至於中廣則提出聲明,強調中廣所有土地資產都是合法取得、合法擁有,沒有所謂黨產問題,外界一些(不當取得)的不實指責,造成社會對中廣錯誤的印象,影響中廣的商譽,中廣深感遺憾與不平。

中廣公司管理部經理林亨利指出,財政部說中廣仁愛路、板橋及花蓮土地是接收日產以作價轉帳取得,屬於國家資產,應該歸還國庫,中廣必須提出澄清。早在四五十年前,政府撤遷來台,要求中廣擔負對國內及國際的廣播宣傳任務,當時並不允許中廣有廣告的商業營運,在政府財源困難的情況下,以土地作價抵付廣播宣導費用,例如節目製作、人員和設備,一切都合情合理,況且當時對價金額不見得足以支應廣播費用,中廣也只有全部接受。

因此這些土地不是接收日產而來,至於所謂的作價取得,是提供勞務的有償取得,並非無償取得,所以並沒有歸還國庫的問題。中廣認為,財政部現在避談中廣當時為政府及社會的辛勞付出及貢獻,卻要求無條件以現值歸還,無論於法於情於理,都講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