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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2例 3人輸血染愛滋 2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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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台北報導〕台灣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昨天公佈今年第二例輸血感染愛滋病毒案例,一名臥床老婦在今年5月接受一名卅多歲感染愛滋病毒男子捐出血液,而在9月確認感染,成為台灣國內第十四名因輸血感染愛滋病個案,依法可獲得中華血液基金會新台幣兩百萬元的道義救濟。

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疾管局表示,已責成血液基金會修改捐血登記表中的提示警語,要求捐血者詳細檢視後再次簽名確認,也再次提醒民眾,感染性病治癒後兩年內不得捐血,而愛滋感染者或有危險性行為更不能捐血或以此篩檢自己是否有感染之虞,違法者將以涉及違反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以及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論處。

中華血液基金會執行長張英二表示,目前捐血者看完捐血登記表登載的注意事項後,只要在最後面簽名即可,但從11月起,將全面實施捐血者兩次簽名確認制度,藉此提升捐血者的警覺性與責任感。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愛滋病組組長蔡淑芬指出,捐血者是一名卅多歲男子,曾有多次感染性病經驗及捐血紀錄,他是在今年9月時,到性病門診就醫時,醫師建議他順便進行愛滋病毒篩檢,沒想到竟篩檢出愛滋病毒。

再追查後發現,這名三十多歲的男子曾在今年5月捐血,這批血液曾分給三名受血者,其中兩人已死亡,一人即是昨天公佈的國內第二例輸血染愛滋個案;而這名三十多歲的男子也曾在今年2月捐血,而兩名在2月份受血者均已死亡。

據疾管局推估,這名男子可能是在今年5月左右感染愛滋病,因此5月份的三位受血者均可獲得中華血液基金會新台幣兩百萬元的道義救濟,衛生署將協助這三名受血者申請相關道義救濟事宜,至於2月份的兩位受血者均已死亡且無血液可供比對,因此不列入道義賠償之列。

蔡淑芬表示,由於愛滋病毒有六至十二週的空窗期,所以這次捐血是在無法測出抗體的空窗期間感染的不幸事件。

疾管局自民國七十七年起進行血液愛滋病毒篩檢工作,累積迄今已確定有十四人因輸血感染愛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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