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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台灣受刑人回國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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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芳贄曼谷特稿﹞最近兩個月內台灣人在泰涉及販毒案四件,使目前在泰國監獄台灣受刑人數接近一百人,可見台灣和泰國間在未有換囚協定下,台灣受刑人不能回國服刑而有面臨老死泰國監獄的威脅,仍無法制止台灣毒販挺而走險。

中國人權協會秘書長張學海在最近兩月內連續來泰國探監兩次,日前帶領六位台灣受刑人家屬來泰,其中兩位是年紀超過七十的父親來探望服刑中的兒子。在監獄裡老父們淚流滿面,仍無法安慰長期服刑的兒子,帶來兒子交待的乾食,經過泰國獄官一包包拉開檢查後才遞交。一小時很快過去,這次泰國典獄長特准通融進入監獄內探親,使台灣受刑人和家屬感動萬分。

張學海特地準備台灣口味便當給台灣受刑人,使受刑人更想念家鄉,只是面對高牆,無可奈何。因大部分台灣受刑人都是涉及販毒,刑期至少二十年,甚至無期徒刑和死刑,只能等待泰國王室特赦機會減刑,如泰王生日、泰后生日等。

泰國典獄長特別向家屬們介紹表現優良可減刑,和假釋是可以脫離監獄生活的途徑。泰國典獄長都表示台灣受刑人不是問題製造人,反而歐洲和非洲囚犯才因觀念不同而容易發生問題。但要獲假釋則不易,因外籍受刑人需由使館或代表處或是社團來保證,台灣受刑人即使享有假釋資格,也因未覓得保證而要繼續服刑到期滿。

張學海這次曼谷之行協助成立泰台文教協會,除推動台泰間文化和教育工作外,就是協助弱勢團體,包括受刑人家屬。因此,若這個新社團能夠順利成長,則未來可以設立中途之家作為台灣受刑人假釋後繼續居住的場所。因依照泰國法律規定,假釋後必須居住在泰國直到刑期屆滿,除每月向法庭報到一次,居住期間可以工作和成家等,唯一的禁止就是不能出國。

台灣和泰國間沒有邦交,泰國外交部也就藉口未能與台灣商談換囚協定。

目前在台灣的泰國受刑人正急劇增加,現已有八十餘人。中國人權協會也曾在最近探視在台灣的泰國受刑人,調查結果大都願意返國服刑。為此,台灣應該不斷邀請泰國國會議員和泰國人權團體及媒體等到台灣探監,使受刑人不能回國服刑問題受到泰國民間重視,藉此促使泰國政府重視而修法,台灣才可與泰國簽署換囚協定,致兩國受刑人的人權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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