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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醞釀出新規 搶劫犯警告無效可當場擊斃

【大紀元12月23日訊】浙江省基於「兩搶」案件的增加,目前,醞釀出台新規定為,警察在遭遇搶奪、、搶劫槍支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結伙搶劫或者持械搶劫公私財物等暴力犯罪行為的緊急情形下,經警告無效者,可當場擊斃犯罪嫌疑人。

據現代金報引述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洪巨平介紹,今年1-11月份以來,浙江省共立「兩搶」犯罪案件38414起,同比增加了9464起。到12月初,因「兩搶」損失的金額超過一億元人民幣,平均每起案值超過兩萬元,「兩搶」案件,已經成了「反映社會治安變化的『晴雨表』」。(chinesenewsnet.com)

據悉,街面犯罪的增加,也帶來了更多的傷人案件,今年1-11月份,由於「兩搶」犯罪共造成3名群眾死亡和近千名群眾受傷,已嚴重威脅到社會治安問題。  目前,浙江省公安廳正與各檢法部門溝通,共同研究解決處置搶劫犯的法律適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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