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多少農民被拖欠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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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訊】(亞洲時報記者焱樺12月28日 撰文)每年年底,都是中國全國民工牽腸掛肚的時候。2003年中國全國民工被拖欠工資高達1,000億(人民幣,下同)。今年12月1日,新的《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開始實施,在法律上,工人這個勢弱界別算是得到了些保障。不過,今年的農民工清償拖欠工資大戲可否有一個大團圓結局,仍是一個未知之數。

據中國建設部的發佈,截至12月10日,全中國建築領域2004年以前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已償還325億,償還比例達到96.57%。其中,天津、黑龍江、上海、海南、浙江五省市的清理工作已經100%完成。目前大概還有10個億的拖欠量,爭取在2005年中國新年前清理結束。

12月1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了第423號國務院令,公佈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以上行為的任何一種,都要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條例》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該條例的出臺,是對2003年處理拖欠民工工資中出現的法律缺席問題的回應。去年中國中央下令各地要代民工急討急薪,但不少地方官員都表示其行動無法律理據支援。廣東省勞動部門的一位領導就指出:“我們應該依法行政,但我們本身就沒法可依。”

中國建設部在1月18日公報調查統計,截至2004年1月6日,全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2003年共拖欠農民工工資114.8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只有44.11%發給了各地民工。

中國新年前夕,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溫家寶曾做出批示,要求中國新年前將2003年內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基本解決,溫家寶特別下令,中央八部委聯手討伐欠薪;國務院專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部分省市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可惜,中央有中央著急,建設部就是做不到胡錦濤和溫家寶的要求。

中國建設部部長汪光燾在中國總理溫家寶的壓力下,只追討了全國全年民工被拖欠工資的44%。建設部承認,全國已償付拖欠農民工工資只有57.03億元;而這些年來,光是一個建築領域,就拖欠了中國民工共3366億。

另外,新華網2003年曾報道,在一份抽樣訪問中,60%的民工選擇用反覆尋找老闆直至把老闆找煩的方式來討要,10%的受訪民工表示,只能用嚇唬等手段對老闆形成壓力,另有15%民工表示,要不到錢就認命了,只有1名民工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工資拖欠。這些非正規的討薪行動造成中國社會治安的混亂和公眾法律意識的淡薄。

北京市統計局2003年11月曾指出,截至2002年底為止,北京市建築企業拖欠民工工資累計高達三十億元人民幣。拖欠民工工資現象不僅存在於個體和私營包工企業中,在某些國有企業也相當嚴重。

北京市統計局城調隊日前針對建築、裝修、餐飲、賓館和物業五個行業中的十六家企業、一百零六名民工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在建築行業最嚴重,被拖欠工資的民工比例高達百分之七十二點二,百分之十以上民工有五成工資被拖欠,僅百分之六民工能按月領取工資。

值得注意的是,拖欠民工工資現象不僅在個體和私營包工企業存在,在某些國有企業也相當嚴重,有的企業拖欠民工工資近十年,金額達一百多萬元。

有民工反映,某國有企業已拖欠其工資四年之久,企業中被拖欠工資人數大約兩百五十人,拖欠工資數額約三十萬元。

據專家分析,民工工資被拖欠主因有四點:一是部分開發商資金不足,盲目立項、開工。二是施工企業墊資施工,導致總包單位無力墊資又要求分包單位墊資施工,進而造成民工工資拖欠。三是包工頭為了自身利益,故意拖欠。四是包工頭不與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導致民工投訴時缺乏法律依據。另外,不按月發工資也是民工工資被拖欠的原因之一。

回首2003年底那場“清欠”戰役,中國總理溫家寶總理曾經做出嚴厲要求,可是,成效卻並不明顯。新華社的報道稱,截至2004年1月18日,據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資料的匯總,共拖欠農民工工資總額316.3億元,已償付228.9億元,清欠率為72.33%,換言之,有超過四份之一的拖久工資仍無法清還。

有專家指出,中國工人被拖久工資,其中一個原因是法規不夠完善。2003年12月29日,廣東省宣佈:2004年“中國新年”以前,全省建築行業各類用人單位不能發生新的工資拖欠;以前拖欠的工資,必須在2004年1月15日前發到勞動者手上。然而,廣東省市勞動保障舉報投訴中心和廣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有消息表明:這已經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對此,2003年底《北京青年報》有文章直指拖欠民工工資問題中的法律缺席,呼籲儘早為處理拖欠民工工資問題提供法律依據,還農民工血汗錢。這個問題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視,《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才應運而生。

《勞動法》專家、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華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關懷教授在接受《北京晨報》採訪時說,新出臺的《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可操作性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重大、焦點的社會問題能發揮積極作用。《條例》執行一段時間、積累一定經驗後,有望為《勞動保障監察法》的最終出臺打下堅實基礎。

今年9月,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鄭斯林提出,今年後4個月,將努力改善農民工進城就業環境,全力做好農民工工資清欠,進一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開展全國範圍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在此前後,各省、市清欠工作情況一直是今年見諸報端的地方頭條,可見各地對此的重視程度。

要根治拖欠民工工資這個社會頑症有相當難度,作為社會底線的法律、法規是保護普天下民工保護傘。由於新《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出臺,使2004年中國新年前的年底 “清欠大戲”更有看頭。不過也教人難免擔心:今年是會出現勞資雙方皆大歡喜的結局,還是已成近年年底年初“慣例”的清欠“大戲”,到明年中國新年前還會重演?(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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