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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閉幕 維權聲浪漸大 代表籲反歧視

【大紀元3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劉霞綜合報導)3月14日下午,北京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閉幕。閉幕會後,溫家寶應大會邀請,與中外記者見面並回答記者的提問。繼蔣彥永上書中共最高層要求為六四正名並獲得海內外聲援,全球審江大聯盟掀起要求罷免江軍委主席的簽名運動,近日於兩會期間在有關代表提案的報導中,也發現了不同凡響的聲音。中國官方網站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報導,有人大代表提出制訂《反歧視法》讓公民享受平等權利,以及要求依法行政,人大也要加強監督等。

*周洪宇︰把保障人權落到實處

據新華網3月11日報導,華中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武漢市教育局副局長周洪宇提交了建議案,呼籲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組織制定《反歧視法》,使公民能享受到更廣泛的平等權利。。

他說,《反歧視法》制定的根據是憲法,其地位應屬於社會類的基本法律,它的作用就是要把保障人權落到實處,落實到每個公民的日常生活之中。

周洪宇在介紹提案的緣由時引用了《世界人權宣言》中的一段話,“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們都能平等地按視能力擔任一切官職、公共職位和職務,除了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別外,不得有其他差別。”

他還引述了中國已加入的國際人權公約中的規定:“任何根據種族、膚色、性別、宗教、政治觀點、民族、血統或社會出身所作的區別、排斥或優惠,其結果是取消或有損於在就業或職業上的機會均等或待遇平等,從而構成歧視。”

他認為,要保障人權,必須堅決反對歧視,做到人人平等。

*代表籲依法行政、加強監督

新華網3月11日還報導了來自兩會代表的同一呼聲,即加強對政府行政的監督力度,靠法律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有代表認為,人大對政府機關,對幹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監督還比較乏力。對政府而言,人民賦予你的權力,不履行好不行;對監督機關來說,法律賦予的監督權力,監督不到位,也應該承擔失職的責任。

對於即將實施的“行政許可法”,有代表指出,“一個最能看得見的變化就是,過去政府管理事務、處理社會各種矛盾和問題是以發‘紅頭檔’的形式進行的,是一種行政命令,今後‘紅頭檔’可能就會少了,‘紅頭檔’將被法律條文代替,這在中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件。”“給那些想利用權力謀私利的人減少了機會。 ”

一位政協委員指出,當前一些地方、部門行政效率低下,多頭執法、重複檢查等問題時有發生,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對行政執法效能的監督機制沒有建立起來,建議建立與國情相適應的行政效能投訴、考評制度。

還有代表統計,在提出的13個議案中,涉及立法的就有12個,並認為,在人大對政府進行的監督手段中,立法是最為切實和行之有效的,立法可以使政府在一項公共事物中的角色和責任更加明晰,可以有效地防止行政越位幹預,並且在追究責任時有據可查。

一位名為王宗璋的代表建議,在目前監督法出臺條件不夠成熟的條件下,全國人大應就法律規定的監督手段和形式具體運用,制定一些操作性強的規定,以利各級人大履行好監督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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