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入股是否課稅 立院引發激烈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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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惠珍台北二十四日電) 立法院今天召開科技及資訊委員會,對於技術入股是否課稅引起激烈攻防;台灣財政部力爭基於依法行政及公平原則應課稅,且我國對於技術入股課稅,與美、日、韓等國比較相對具競爭力。

不過經濟部、工研院及中研院等認為,這項稅賦可能妨礙技術引進,且將影響新創公司設於台灣的意願。

立法院今天召開科技及資訊委員會,邀集經濟部、財政部、經建會、工研院、中研院等相關單位,針對技術入股課稅問題進行討論。

財政部次長陳樹在會中指出,基於依法行政及公平課稅原則,財政部依法規定,公司股東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依法以技術等無形資產作價抵充出資股權者,若有財產交易所得,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繳交所得稅。

對此,經濟部、工研院及中研院等都認為,技術入股主要發生以新發明技術成立新公司時,因為公司技術需要,而以股權給予技術所有人,換取使用新技術的權利,這種技術入股方式,對於以創新科技為主的產業經濟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功能。

工研院院長李鍾熙並指出,技術發明人雖由技術入股獲得股權,但因在尚無法轉變為現金收入時即需繳納稅金,恐造成無能力或無意願以技術入股方式移轉技術。

此外,若無法以股權換取技術,則投資創新科技產業風險更高,投資意願恐大幅降低,可能進一步妨礙技術引進及合作進行,不僅影響科技人才在國內發展意願,甚至不願將新創公司設在台灣。

中研院副院長曾志朗也表示,技術入股課稅可能會導致企業尚不確定是否成功,就需花一筆資金繳所得稅,實有不合情理之處。

陳樹則表示,我國對於技術入股課稅,與美、日、韓等國比較相對具競爭力。

此外,為鼓勵業者創新研發以期技術紮根,已另外提供相關鼓勵租稅獎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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