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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大執法 首日取締9109件

【大紀元7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台灣警政署「路權優先、安全第一」的交通大執法首日,警方針對跨越禁止超車線超車等十個違規項目加強取締,全國共告發九千一百零九件,比較過去每日告發六千左右件數,明顯增加,而這些項目中以「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機車行駛於禁行機車道」、「變換車道或轉彎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遭告發最多。

  另警政署統計,各縣市的取締狀況,以台北市的兩千四百八十九件最多,其次為台北縣一千七百件與高雄市的一千零九十九件。

  警政署交通組組長何國榮表示,這次交通大執法建構四個工作主軸,包括全面佈設「停」、「讓」標誌與明確劃分路權(現已完成九千多處,預計年底達到兩萬處 )﹔改善不合理交通工作設施,消除交通執法爭議(現已完成六百八十九處 )﹔強化路權宣導與教育、養成遵守「路權」習慣﹔嚴格取締侵犯路權的違規行為。

  而首日的執法中,攔查的件數從以往的四成增加至七成六(六千九百一十三件 ),以照相逕行舉發則從以往的六成減少至兩成四(兩千一百九十六件 ),雖告發高達九千多件,但比起動則突破上萬件相比,還可接受,故整體來說比預期的狀況好。

  同時,這次大執法,以拍照逕行舉發的方式,僅開放攔查較為困難的四個項目,包括「快速或高架道路出入口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雙白線 )行駛」、「跨越分向限制線(雙黃線 )行駛」、「行駛於非屬指定車種之專用道」、「機車行駛於禁行機車道」,其中以「機車行駛於禁行機車道」被拍照逕行舉發的最多,在兩千多件的逕行舉發中,佔了一千五百四十件,比例相當高。

  警政署統計,違規的十個項目中,以「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遭攔檢告發最多,高達三千一百四十一件,其次為「機車行駛於禁行機車道」的兩千一百八十三件,與「變換車道或轉彎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的一千三百六十一件。

  警政署交通組表示,我國「每十萬人交通事故死亡率」達十九點六人,高於美、英、日等先進國家二至三倍,欲進一步提升安全成效,首重建立用路者路權觀念與養成遵守路權習慣,這次交通大執法專案便希望能形成「交通禮讓」的社會運動,強化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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