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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甲車出「獵」 火線緝惡「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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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施曉光╱台北報導〕張錫銘集團火力強大,危及員警生命安全,內政部長蘇嘉全昨天表示,經與國防部長李傑協調後,國防部應允撥用三輛裝甲車;刑事局長侯友宜也說,張錫銘應仍在國內,未來將加強阻絕其火力來源,並強調任何圍捕,警察同仁的安全將是首要考量。

  內政部下週將與國防部展開細節協調,準備以移撥方式自軍方接收三輛輪型裝甲車,全案提報行政院核定後,最快本月底前可以完成移撥作業,交由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依北、中、南各配置一輛為原則,統一調度使用。

  據指出,考量我國警方作戰尚未需要用到履帶裝甲車,因此內政部規劃商請國防部移撥三輛V150輪型裝甲車,移撥後將針對警方需求進行配備換裝工作,將以防禦功能為主,不會配置機槍等軍事輕武器,而是以催淚彈、水槍、煙霧彈發射器等非致命武器為主。

  官員指出,這將首開我國警方使用裝甲車做為打擊犯罪工具,但在其他國家的警方早有運用裝甲車情形,像美國發生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之前,洛杉磯、紐約市警方就有配置輪型裝甲車,其中洛杉磯市還是使用履帶裝甲車,一般來說,輪型車都是配置給霹靂小組做為攻堅用途,履帶車則會配給防爆或消防小組。

  媒體問到日前高雄大寮的圍捕行動是成功或失敗,侯友宜說,任何緝捕行動都是希望圓滿,但要做好萬全評估,並考量同仁的安全,尤其警方從未面對那麼多把長槍交互作戰的經驗,所以才會採取L型戰術,整個過程算是「非常完整與盡力」,尤其「若採取包圍型戰略,百分之百雖可將歹徒格斃,但警方最少會死傷二十個,難道要用三個同仁去換一個歹徒嗎?」因此,並沒有所謂的成功與失敗,他只是盡力完成法律規範下的命令。

  行政院長游錫堃昨天主持強化治安專案會議,曾任警政署長的高雄市副市長姚高橋建議,國外有相關爬樓梯與爬坡的配備,應加以購置;不過,為避免緩不濟急,游揆除要求警政署應參考國外經驗儘速配備外,對於國防部移撥的裝甲車,蘇嘉全也解釋,裝甲車使用是為因應歹徒火力的增強,但追緝歹徒不是與敵人作戰,否則只要幾顆手榴彈便行,主要目的仍是希望將其繩之以法,所以困難度會更高。

  被問及外界質疑警方配合媒體演出,蘇嘉全也說,人民雖有知的權利,但也要避免媒體同仁在採訪過程受到傷害,或讓歹徒知道與藉機反利用,因此,警政署未來會將界線劃分清楚,該警戒的地方就要處理,否則應對媒體予以勸阻或依照相關法律告發;但他認為大家都是希望為整體治安好,彼此應可有最大公約數。

  對於整個緝捕張錫銘行動,侯友宜表示,截至目前歹徒還擁有相當強大火力,為防止其火力增強,將對其可能幕後來源全面性掌握,並將其斷源;他相信張錫銘還在國內,專案小組將會更有效調整策略將他繩之以法,他還解釋外界認為張錫銘火力強大,主要是從菲律賓進口槍枝,應屬「個案」,並非普遍性的現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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