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集

任不寐:沈默有罪,說話無功

——與友人談基督信仰中的社會擔當

【大紀元8月10日訊】朋友你好:

得知你對拙文《蔣彥永案沒有政治秘密》一文的批評一直很不安。你特別談到:“我不理解不寐爲什麽不鼓勵‘蔣彥永先生是民族聖人與民族良知’、‘蔣彥永先生一個人對抗整個國家’這樣的讚揚”;你的觀點是:“當前首先應該對當局反對和迫害的人給予歌頌而不是相反,因爲在中國,被迫害者得到的歌頌還是太少了。”由於最近半個月來我在溫州地區“大學生夏令營”證道,一直沒有時間就這個問題很你交流,希望能在這封信中簡單解釋一下我的真實立場–我一直以爲,書面討論比口頭討論更符合理性規則。

根據人們以及你對我的瞭解,沒有人會懷疑我支援蔣彥永先生的正義行動的立場。而拙文主要篇幅同樣是以“歌頌”蔣先生爲基調的,其中“提示”蔣案對江湖之爭不同的政治果效,在一定意義上包含了我們“促使權爭向有利於釋放蔣先生這個方向轉變”的共同苦心。我們的分歧可能僅僅在於:在一個墮落的時代,該如何理解對社會擔當的道義評價問題。感謝神,你也是是主內弟兄,因此下面的討論就不會遇到太大的誤解和攔阻。

我的基本觀點是:沈默有罪,而說話無功。事實上既然我們一致贊同沈默是有罪的,那麽在邏輯上就很清楚:說話僅僅是爲了免除罪,而免除罪的努力僅僅是在道義盡了本份,而不應被當作值得誇耀的功勞。如果說話有功,那麽沈默就沒有罪,而是一種“正常現象”了。

關於沈默有罪的問題,世俗政治正義給出的答案是一個黑鐵法則:“–否則,同樣的不幸或災難也會落到你的頭上。”這一答案在蔣先生身上就已經宣告了無效。毫無疑問,蔣先生可以通過政治搭便車逃避這個黑鐵法則,因此他可以不說話並保全自己。但他說了,這種社會擔當完全出於一種先驗的良心自覺,他根據的是一種不以利益盤算爲依據的“黃金法則”:說真話是盡本份–否則會有良心上的痛苦。這一選擇不指向榮耀,而指向自贖。

聖經真理關於“沈默有罪”的根據包括兩個方面:第一,從積極角度來說,面對他人的苦難和社會不公要主動去幫助,知善不爲就是罪(雅4:17“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第二,從消極角度來說,面對罪惡不責備、不揭露、不制止,不抵抗,也是罪,或者說知惡不語也是罪(結3:16-21)。罪的普遍狀態或人的完全敗壞使保羅宣告:“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羅3:10)。你我都自以爲自己在這背謬的世代有所擔當,但事實上我們已經擔當的和我們應該擔當的相距實在太遠了–東離西有多遠,這種差距就有多遠。我們的懦弱和自私,往往使我們訴諸理性算計,經過盤算和審時度勢之後,才敢在一些“次要問題”上,在“適當時機”進行抵抗。而一旦壓力來了,又不免說謊,重新犯罪。誰能做到在任何事情上,特別是當代一些大事大非上一直“擔當”呢?反右的時候你在哪里?大饑荒的時候你在哪里?林昭被槍殺的時候你在哪里?“六四”發生的時候你在哪里?天安門自焚的時候你在哪里?胡佳獻花的時候你在哪里?即使對於“天安門自焚者”及其信仰團體來說,上述追問同樣是有效的–現在你受逼迫,你開始起來譴責對人權的迫害,當初發生那些慘案的時候,你爲什麽象以東人一樣閉口不言甚至幸災樂禍呢?因此,受難不能代表無罪,擔當也不能代表榮耀。連先知都不免軟弱和逃遁,我們又何以能爲自己“遲到的正義”或“有選擇的抵擋”而沾沾自義?

如果我們誠實地看到自己在真理面前絕對的虧欠,一點努力和擔當連救贖都不能相抵,又怎麽能接受人的歌頌呢?罪人的社會擔當僅僅是在盡本份而已,他在挽回人作爲上帝之子本應有的聖潔和公義。路加福音講道:“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裏回來,就對他說:‘你快坐下吃飯’呢?豈不對他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嗎?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17:7-10)。我們本是真理的僕人,說真話僅僅是我們盡僕人的本份而已–何況我們當說的和已說的還有那麽大的差距呢?

你可能會說:你的標準太高了。事實上我覺得我們的標準太低了。諾貝爾和平獎沒有給中國人,有人不平–但是否應該反省一下:中國社會的道德底線與國際社會道德底線的差距。我們這裏的底線已經降低到普世倫理之下,而堅守常識都成爲道德英雄了。這種可悲的處境使整個社會出現了嚴重的道德矮化現象,而個人的操守(包括我本人)因爲缺乏信仰約束也遠離“國際標準”。一種老掉牙的辯護是:中國的壓迫是最殘酷的。想想蘇聯東歐知識份子的抵抗運動就能知道,這一辯護是一個可恥的謊言;而中國壓制的殘酷在一定意義上也正是國人及其精英懦弱和狡猾贏得的懲罰。面對這種道德矮化的現象,人民和國際社會願意向難得一見的任何道德努力致敬或給予政治上的鼓勵,這一點既令人感動,也令人羞愧。舉例說,中國社會充滿了雙目失明的人,突然有人用一隻眼睛來看世界了,於是輿論譽之爲“目光如炬”,開始將之奉爲道德聖人或文化巨人;而真正的普世標準是睜開雙眼,我們的差距還大著呢!90 年代以來,半吊子自由一度壟斷了自由主義的道德至高點,網路自由出現以後人們才開始注意到,過去中國的道德標準實在太低了。現在,是否也存在類似的情況呢?名人是一種恩賜,但它不意味著更大的資本而意味著更大的責任。換句話說,越是名人,在道德擔當上越有本份上的負擔,你的擔當越是你的本份。

朋友,有一點我和你的看法有不同:被迫害者或擔當者得到的歌頌不是太少了,而是過於他們該擔當的。由於人的各種局限性,還存在一些“名不副實”的歌頌,而沈陷在黑暗中的真正擔當者卻聽不到掌聲。

我完全明白我的“標新立異”意味著什麽。是討人的喜歡,還是討神的喜歡呢?要是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我們的那個“陣營”,僅僅願意接受歌頌,僅僅要“一致對外”,“敵人反對的我們就堅決擁護”,那我們追求的是利益呢,還是真理呢?我們和我們所譴責的力量又有什麽不同呢?

蔣先生的壯舉是令人尊重的。耶和華對以利亞的催促更令人警醒:“起來吃吧!因爲你當走的路甚遠。”(王上19:18-21)

2004年8月5日星期四

--轉載自《議報》158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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