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人權案 港府再敗訴

需支付梁國雄上訴堂費

【大紀元10月4日訊】繼法輪功被港府誣告「阻街」、「襲警」獲終審法院推翻所有控罪後,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人被港府控告違反《公安條例》案件,昨日亦被終審法院裁定政府敗訴。

梁國雄表示,對於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政府需要支付他等3人被控違反《公安條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堂費,感到高興。

梁國雄等人還指出,終審法院亦認為《公安條例》有問題,要求政府修改。這已是取得一仗勝利。

昨日早上,立法會議員兼「四五行動」成員梁國雄及馮國強、盧偉明兩名前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成員,於終審法院挑戰《公安條例》。終審法院5名法官認為,今次的法律問題涉及公眾利益,因此政府需要承擔梁國雄等3人就《公安條例》上訴的費用,合共約3萬元。

律政司在2002年首次引用《公安條例》,控告梁國雄等3人舉行「未經批准集會」,今年7月初,終審法院最終以4對1裁定3人敗訴,駁回他們組織及協助組織未經批准集會罪名提出的上訴,不過,押後至昨日判決有關訴訟費用應該由誰支付。

法官在判辭中指出,現時《公安條例》授予警方的酌情權太廣泛及太模糊,警務處長可以「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為由,禁制及限制遊行集會。法官認為這不符《基本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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