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人權無保障 拆遷戶申訴無路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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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9日訊】“維權網”受上海被迫拆遷戶委托,公布他們“致上海市政府公開信”(附後)。這封信已有428位上海市民簽名(名單存檔,可供查詢),於11月28日公布。簽名人抗議警方攔截到北京上訪人士並遣送他們回上海、並抗議多年來警方對他們的行暴、任意羈押、非法監禁、迫害他們的律師等侵權行徑。 在這封信中,他們同時也采取積極姿態向政府提出三條解決問題的建議方案。

“維權網”呼吁有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公安民警行暴、任意羈押、官商勾結、腐敗等指責,追究法律責任。 “維權網”支持被拆遷戶要求上海市政府采取措施征集民意,聽取被拆遷戶的民怨,協商尋求合法公正的解決辦法。

“維權網”認為,居住權是一項基本人權,房屋所有權既是居住權的保證,也是公民財產權的重要內容,對其的侵犯是對基本人權的踐踏。 對這些權利的保障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政府的責任。公民為了維護自己的居住權和房屋財產權,有權運用所有的合法途徑,包括行使他們的參政權和言論、結社、集會、示威自由等公民權利來尋求救助。

上海被迫拆遷戶致上海市政府公開信

上海市政府:

近日一批又一批人因北京上訪被截訪遣回上海,面對一輪又一輪高漲的北京上訪潮,感慨萬千,我們有話對政府說。

我們是居住於上海的被拆遷戶,是被上海市各個區人民政府強制拆遷房屋、痛失家園、痛失居住權、生存權、財產權、勞動權、被迫背井離鄉、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四處流浪、無家可歸的受害者。

近年來,隨著上海城市的不斷發展,房屋拆遷又進入一個高峰期。但隨之而來的嚴重的官、商、警一體,政企不分、政商不清,非法裁決、惡意裁決、強制裁決加非法強遷、暴力強遷、武力強遷、武力拆遷現象層出不窮。嚴重損害拆遷居民名譽權、人格權、生命權的違法亂紀犯罪問題不斷發生。

如八年前,即一九九七年十一月,虹口區政府對該地區六百戶居民所在80號地塊一萬二千多平方米,未經掛牌競拍,暗箱操作,不出一文土地金,讓由4個小老板拼揍的總共只有505萬資金的貞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施動拆遷,建造四幢16和36層的超高層豪華商品房。對居民的補償是以居住房屋面積每平方米1600元的低價計算。

折成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只有幾百元,對稍有異議的居民馬上經區房地局裁決後實施強制拆遷,甚至不予以安置,任其四處流浪。

在虹口區政府的授意下,地方各級部門,包括公檢法、房地局、規劃建設部門,甚至區物價局也助紂為虐,對要求回遷的居民核價成本為4250元(翻遍任何法律法規,區物價局是無權對商品房大宗商品進行核價權的),但上海三級法院竟無一例外給予維持。而該四個小老板向區計委申報的成本價只有814—934元每平方,並化整為零以逃避上級房地局及土地管理法的審查。

這樣的小老板遍地都是,他們懷揣幾十萬元或幾百萬元,只要有政府部門工作的渠道或批文他們都可以一夜之間暴富。如操作上海靜安區48號地塊的上海鼎安置業有限公司系上海靜安區建委之下屬靜安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等三家企業與十多位個人共同投資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靜安區幾家國營房產企業的老總、書記都是股東。例如靜安地產(集團)公司總經理王永康入股50萬元,占總股份的5%,靜安地產公司黨委書記孫金坤入股40萬元,新靜安集團副總經理姚仲釗入股20萬元……等等。而該上海壹街區項目總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像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比較有名的要算名震世界的“上海東八塊”即周正毅的地塊了。他以零土地出讓金一舉甩掉以李嘉誠為代表取得了該地塊17萬多平方米的開發權,眾多億萬富豪的追逐(而李嘉誠在虹橋開發區是以每平方米一千美金的代價才獲得其開發權的地段價值遠不及東八塊)。然後以周正毅投資99%的比例,而實際周的資金並未到帳,其余靜安區下屬某些部門和眾多自然人形式入股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參於了瓜分,而僅此一項國家財政又流失了多少億的土地出讓金。然而眾多的當地居民並未享受到由滬(2001)第68號文件派生出來的任何好處,他們或被強遷,或被流放到邊遠郊區,甚至連上海地圖都找不到的地方,而像周正毅這樣靠官商勾結暴富的地產商還有好多,不一一列舉。他們致富的原理其實也很簡單:只要靠手段或關系得到了政府批文,資金並不是主要問題,可以通過各個銀行的貸款來辦成他們的大事。但是也有例外的:如前幾年名噪一時“天天房產“的蔡林芬案,她最早是虹口開“天天餐廳”的,後又經營毛線賺了點錢,就通過時任盧灣區長祝文清的關系,取得“天天大樓”樓盤的開發權,用賺來的一二千萬自籌款貸來銀行好幾億的貸款,但她還是以控制“天天餐廳”的模式來開發“天天樓盤“,漏洞太多,加上錢來的太容易了,揮金如土(媒體語),結果資不抵債,鋃鐺入獄,被判無期徒刑,祝文清被判了十三年,但國家卻損失好幾億收不回來了。

上海市人民政府在盧灣區黃金地塊瑞金南路建造用於市政府官員福利分房的瑞南花苑,將堅持要求原地回搬的上訪動遷居民,輕則拘留逮捕,重則像動遷居民吳寧被勞教三年。有求貸的(很多是空麻袋背米的,也叫空手套白狼的)必有放貨的,比較典型的屬劉金寶案(當然還有他的前任王雪冰等案),他在上海在任時就與周正毅等密不可分,後升遷香港任央行行長,更有恃無恐,大肆違規放貸,撈取回扣、好處費,或貪虧受賄,最後以三千多萬的罪孽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由於這幾年政府的炒作,房價這幾年越炒越高,房價已名列世界前茅,而人們的收入每況愈下,加上幾百萬下崗失業大軍,老百姓望高房價興歎:“哪輩子能攢得起買上海房子的錢唷”。但就在不久前的去年韓正市長還在不斷通過媒體和電視台向外呼吁,包括外商希望他們盡快到上海投資房地產開發,保證他們有豐厚的利潤。這與中央經常強調的要轉變經濟模式,主要以發展高科技帶動其它經濟的GDP增長模式背道而馳。上海歷來是一個輕重工業、金融、信息和科技發達的全國樣板,如今很多部門淪落為一個專門以搶劫城鎮居民住房和低價強征郊區農民土地的機構,連共和國最後一道防線——公檢法也參與了橫征暴斂、與民爭利。很多因官商勾結剝奪動遷居民選擇原地回搬打起了官司,但沒有一起贏的,極個別就是贏了也不能回搬,得不到實質上的合法權益,如有已打十幾場官司,其中有打勝了,撤銷了原來的判決,但又重新判決了同原來結果一樣的判決書,於是又回到了原點重新再來。他們就這樣將法律玩弄於股掌之間,白白浪費了善良百姓的美好人生、錢財和對國家美好前途的渴望,走上了漫漫上訪之路。

據國家媒體透露通過上訪能解決問題的訪民不足千分之二,但是超過百分之八十五的訪民是有理的,而這不足千分之二的所謂已解決問題的訪民中,又有很多不久又重新加入了上訪大軍,重新上訪。而更多的訪民或被不經司法程序地投進勞動教養場所、或升級為有期徒刑的。而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的則不計其數,而監視居住、或24小時跟蹤的則隨時隨地會發生,尤其在各種地方、中央會議或外事活動或重要節假日等等。很多訪民經歷了各種磨難,他們的家庭也受到了各種牽連,很多子女消極應世,甚至走上歧途,也有家屬因此受牽連死亡案例的。

前不久更有慘絕人寰的徐匯區城凱房產開發商為逼遷徐匯區麥祺裡居民而縱火燒死兩個居民的三個惡人,最後最重兩個只判了死緩,而未立即執行的,違背了殺人償命慣例,這個時候法官執法錘的手怎麼軟了呢,是否兔死狐悲下不得手呢?實在是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也。同樣是以上城凱房產開發商在95年將動遷上訪居民奚國珍的丈夫打死並縱火毀屍滅跡,以上的法西斯暴行只是上海動拆遷中的冰山一角。

而對訪民判決,請看普陀區法院上個月開庭判決了一名叫許正清的上訪者三年有期徒刑,罪名卻很怪異。一曰在北京上訪時乘車不買汽車票;二曰在押其回上海的列車上不願吃盒飯,非要到餐車就餐;三曰在回上海的一路上不時與押送人員發生沖突,高呼“警察打人”。這三項罪名的結果都是“擾亂社會秩序”而獲罪三年,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並且法官們為了證實以上的幾條“罪名”,不惜歷時八個多月組織了二十幾個“證人”來輪番見證以上的三條“罪行”。曾記否,在上海灘有位為百姓打了500多場動遷官司的鄭恩寵律師,最後也以“莫須有”的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而同時人人喊打的周正毅卻被虛擬的“罪名”獲得了三年“保護”。由於司法環境的日益惡化,如今人們談法色變,談警色變,中央所倡導的構建“和諧社會”的光芒還剩幾許?是否還讓老百姓返回“莫談國事”的愚昧年代去呢?毛澤東發動了“文化大革命”,但帳算到了他一個人份上是不公平的,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一大幫,他們都在干什麼呢?全國老百姓整天等待“最高指示”,一有“最高最新指示”下達,就連晚上睡覺也會起床上街敲鑼打鼓慶祝。怪誰呢?中國歷史上歷代統治者奴化人民,實行一整套愚民教育,稍有不從即殘酷鎮壓。近年不是有一句很“時髦”的口號嗎?“早日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叫口號有什麼用呢,我們叫了多少年的口號了。有一位名律師北京的高智晟,為被一些地方官員和動遷組稱作“釘子戶”的公民鳴不平,他說:“什麼叫釘子戶,他們是我們中華民族的脊梁”。哪天,全國人民群眾都敢於挺身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時候,那一天,就是“實現偉大中華民族復興”之日。

國家要發展,城市要建設,但決不能以犧牲國家利益和老百姓的權益為代價來養肥不足人口百分之一的官僚資本主義,基尼系數據媒體透露早已過了國際公認的警界線,而我們的地方官員還在不遺余力地為地方GDP虛增長,運用手中掌控的一切資源,從掠奪、吞並老百姓的“小資本”來為官僚資本的“大資本“謀利益,如此早晚會民怨沸騰的。為此我們冒昧地提出“上、中、下”三策供你們參考,或起到拋磚引玉的效果。

一、我國已加入很多國際性組織,進“WTO”也好幾年了,還簽署了國際人權組織的A條款,很多事情應該按國際慣例辦事了。應當按市場經濟規律,並按照上海市房地局局長蔡育天等評估專家編饌的《房地產評估》一書中規定的動態評估方法進行評估,參照國際上很多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同時由“人大”制定一部規范性的《拆遷法》,政府公權力完全退出房產市場,但政府可以參與一些信息與指導性服務。

二、中下策是,上海世博會的建設已進入實質性階段,安置地點可以參照浦東世博會拆遷地塊的原區域安置政策,理由很簡單,動遷房源式樣很新穎,距離原址很近,一般能夠接受,應最大限度讓利於民。

目前上海房地產規劃同世界上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是背道而馳的。在先進的文明國家裡,有錢的富人們把自己的窩建在離市中心很遠的郊區或偏遠的海濱,他們修建了自己的游泳池,花園裡有奇花異草,養了寵物也有僕人的照料和足夠大溜達的地方。他們如到市中心上下班或辦事也很方便,他們都有“寶馬”“奔馳”,還有什麼“鳥”的,現代化的道路為他們的座騎提供了用武之地,而如果讓廣大市民住在市區的話,永遠跟不上發展的速度的交通擁堵現象則可大大改善,上下班高峰擠車的現象大大降下來,因為現在住在遠郊的眾多市民不必每天早晚倒幾輛車趕著上下班了,這個好差該輪著占人口比例很小的富人們盡情發揮了,“溫州炒房團”之類的也不會來了,房價自然下降回復應有水平,(要知道現在所謂“售罄”的樓盤,空關現象無計其數)。再從宏觀上看,現在畢竟未到太平盛世,世界上的“敵對勢力”還很強大,萬一打起仗來,扔下一顆炸彈到市中心,得死一大堆富人,GDP就會下降好幾點,對保護社會精英階層是不利的。

世博會動遷的順利進行,主要有以下三條經驗,第一世博會在中國第一次舉行,引發人民群眾的愛國之心,哪怕個人吃點虧也在所不惜認了。第二,對老百姓確實有利,而且新房距離不遠,周邊環境熟悉,對工作生活影響不大。第三,那些黑了心的房產商、動遷組相對龜縮了,他們知道這時候不是他們發大財爆富的好時候,他們對他們的“老伙計”還是有所敬畏的,而不是對居民。

三、這是下策,也不易大面積推廣,只適宜小面積地塊,即幾方面資金合起來聯建,如個人出一點,地方上出一點再銀行貸款,在房價如此高昂的今天,使一些斷了買房夢的也有一些住好房子的希望,前些日子媒體有過這方面報導,在政府幫助指導下,作一些規劃,待他們自己醞釀成熟了,100%地在協議上簽約了房管部門才發許可證,如到時有賴帳的,調解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直到強制執行,可能只有那時才能有法律意義的“強遷”了吧。

希望今後盼望“動遷動遷”的廣大市民,不要“一動就氣”。

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有待全體同胞的覺醒。我們擁有與生俱來的權利,任意擺布我們的時代已一去不復返你不主張自己的權利,就是對社會的犯罪!

428 名上海市民簽名(在此省略, 有存檔可查)附有身份證號

有關情況,請聯系:陳小明 86-13012870707

──轉自《維權網》(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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