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朋好友聯手打擊高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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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張育艷編譯)美聯社2月24日報導,范霍恩(David Van Horne)和史恩-阿諾(Sean Arnold)是大學同學,他們對於應付舊金山居高不下房價的做法感到很滿意。

范霍恩及未婚妻和阿諾夫妻共同出資在地價較貴的地段購買了一棟可供兩個家庭住的房子,這是他們其中任何一對都無法獨自負擔得起的。

很多想買房子的人對於高房價只能在地點及空間大小上妥協;有些人則縮衣節食,並向銀行貸更多款;更有些人是帶著挫折感離開。

但很多熱門市場的經紀人表示有越來越多想要買房子的人詢問有關與親朋好友、同事等共同購買房子的建設性的方法來解決買不起房子的煩惱。

根據全美房地產經紀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tors)的統計,除了預測房價將會小幅下跌或至少會暫停上漲之外,在62個大都會地區的房價在2004年的最後一季的漲幅與前一年比起來,都超過兩位數字。

蘇菲雅-曾(Sophia Tzeng)曾經想與大學同學一起購屋,但現在卻獨自出售一間有三個臥室、供她及她丈夫和三個小孩住的公寓。她說:「一起購屋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這兩個朋友開始在曼哈頓找房子整修,希望能負擔得起這樣的支出,但當她們知到這其中牽涉多少工作時,她們就打退堂鼓了。

蘇菲雅-曾說:「我們決定不要一起購屋的原因是我們想要保有彼此的友誼。」這位前律師與她先生需要空間從事冰雕事業。

這也就是為什麼專家們強烈建議想一起購屋的人要簽訂法律合同。

合同上應載明財務條款及解約的一些基本理解,以及一些可能令人感到不愉快的問題,例如假如將來雙方關係破裂,或一方遭遇如失業、離婚或健康問題等麻煩時的處理方式。

主要問題的解決包括事先決定合夥人何時以及如何出售他們的公寓?是否其中一方有權利優先購買另一方的房子?以及雙方是否可以將他們的公寓出租?合夥人也可能要將支付貸款及費用的過程明白列出,或是他們如何共享公共區域,如花園或車庫等。

一名房地產經紀人坦米-邵(Tammy Shaw)與她的小姑露珊-皮戈特(Ruthanne Pigotte)一起合夥在布魯克林買了一間房子。這兩個女人也是Brenton Realty Inc.公司的共同創始人,她們在三年前合買了一間包含四間公寓的房子,每人住一間公寓,另外兩間租給別人。

坦米-邵說:「有些挑戰很簡單,就像設定溫箱的溫度般。但68度和72度之間的差別可能很大,長期來看,生活會發生改變,可以幾年之後,其中一對夫妻生了兩個小孩,而另一對夫妻沒有生小孩。隨著孩子的到來,噪音也跟著產生,他們也會需要更多貯藏空間來放小孩用的東西。」

「這些生活的改變可能對原本完美的合夥關係造成壓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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