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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小妹案 兩醫師 須上醫學倫理課20小時

【大紀元3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邱小妹事件發生後兩個月,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昨天開會討論相關懲處,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神經外科主治醫師劉奇樺停業三個月、總醫師林致男停業六個月,兩人均需接受醫學倫理教育廿個小時。

衛生局表示,若兩人未於廿天內提出申訴,要求覆審,懲處決議最快於四月中旬生效。

懲處結果出爐後,林致男及劉奇樺均不願意接受採訪,而兩人直屬上司、仁愛院區神經外科主任蕭勝煌晚間表示,他已和劉、林兩人通過電話,兩人均決定要提出覆審。

蕭勝煌表示,兩人的情緒並不激動,不過,包括他自己也認為,醫懲會的懲處太重。他強調,劉奇樺跟林致男都是很好的醫師,希望外界可以給他們機會,讓他們有機會做一個好醫師。

醫懲會昨天由主任委員、台北市副市長葉金川主持,包括醫界、法界及學界共九名委員參與,林致男及劉奇樺約兩點多進入會場,等候答辯,兩人離開會場時,態度相當低調,對於媒體詢問是否要提起申訴,兩人僅一再回答「謝謝大家關心」,據了解,兩人在會中答辯時,態度良好,對於所有事發經過坦承不諱。

葉金川指出,台北市醫師公會先前曾對此案提出懲處建議,劉奇樺停業三個月,林致男停業六個月,而昨天會中,委員花了較多時間討論林致男的懲處。

葉金川解釋說,委員認為林致男只是個住院醫師,仍在訓練階段,而他在事後態度誠懇,因此,醫懲會決定維持醫師公會的建議,不再加重懲處,依醫師法第廿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予以停業六個月,一年內接受醫學倫理課程廿小時。

至於劉奇樺的懲處則較無異議,葉金川表示,劉奇樺身為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未善盡指導住院醫師之責,事後得知林致男未看過腦部斷層X光片,又擅自加寫病歷,不僅未予糾正,反而沈默接受,嚴重違背督導的職責。因此,醫懲會決議依醫師法規定,予以停業三個月,以及接受醫學倫理課程廿小時。

葉金川說,這次懲處對於醫師而言,屬於「中等」的懲處,而所謂停業是指停止臨床醫療業務,但可以在醫院繼續從事非臨床業務,包括動物實驗研究、醫院行政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