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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選舉修例從簡起爭議

【大紀元3月20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行政會議最快會在明日(周二)審議確定新特首任期的條例草案。據了解,政府傾向草案內容「盡量簡單」。

據本報了解,政府為了減少爭議,有關草案主要會加入一旦特首出缺時,補選產生的特首只需完成前任的剩餘任期的條文,其他具爭議的問題,例如補選勝出的特首可否再連任兩屆等,將會留待07年特首選舉的法例才處理。

雖然新特首的任期問題仍備受爭議,但據了解,行政會議最快將於明日審議《行政長官選舉(修訂)(行政長官的任期)條例草案》內容,為減少爭議及「抓緊時間」,當局提交的草案,主要會加入「剩餘任期」條文,至於其他引起法律界爭議的問題,包括7月產生的特首是否可連做12年,還有在特首任期屆滿前多久職位出缺才需要補選等問題,則暫時不會處理。

據知,政府有感籌備7月特首選舉時間相當緊迫,為減低立法會「拖延」草案審議進度的機會,傾向草案內容「盡量簡單」,集中處理7月這一次補選的問題。

至於其他相關的法律爭議,包括7月10日誕生的新特首,其由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30日的「剩餘任期」,是否計算作「一屆」特首﹖若否,新特首在完成任期後是否可多做兩屆,即前後當12年特首等問題,今次的修訂草案將不會涉及。政府已安排草案於下月6日的立法會大會上首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