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海巡艇長安排友人搭艇出海 調職處分

【大紀元3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十三日電〉台灣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為防杜公務船舶不當使用案再度發生,日前全面徹查後,發現第三海巡隊派駐苗栗縣外埔漁港蔡姓艇長,藉申請出海執行勤務時,安排二位地方友人隨同出海,經調查屬實,已將蔡員記過調職處分。

海巡署表示,苗栗機動查緝隊為執行責任區沿海照相勤務,向第三海巡隊派駐苗栗縣外埔漁港巡防艇申請三月十日搭載五名查緝員出港執行拍攝任務。

三月十日上午九時,五名查緝員抵達外埔漁港後,巡防艇蔡姓艇長私自安排二位地方友人隨同搭乘巡防艇出海,並於中午十一時三十分許返港。

全案經專案小組約談相關人員及實地訪查後,發現確有此事,蔡員對此也坦承不諱並深具悔意,海巡署決定將蔡員記過並調職處分。

海巡署飭令所屬單位加強艦艇勤務使用管理,落實巡防艇出勤通報制度,並運用各種機會加強宣導教育,絕不容許再有類似情形發生。

海巡署強調,海域執法、海事服務是該署的重要任務,艦艇乃供遂行前開任務之用,不能擅作其他用途。對於民眾親海的熱情,海巡署將協同其他機關、團體共同研擬對策,滿足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