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是共同的受害者——答邱實先生「為林孟熹說幾句話」

李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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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訊】感謝邱實先生對拙作「為中華民族道德淪喪痛心」一文的關注,並且撥冗發表「為林孟熹說幾句話」一文,筆者細閱大作,受益匪淺,在此謹表謝意。我認為,我們大家都是共產暴政的受害者,中國大陸幾十年來道德淪喪,其罪魁禍首是毛澤東共產黨。無論林孟熹先生也好,姚祖彝先生也好,他們當年出賣朋友的建議和行動,當然裏面有共產暴政的客觀因素。但是無論客觀環境多麼嚴苛,都不應該成為「出賣朋友」的藉口。這就是我和邱實先生的原則分歧,本不欲再費時間為此爭論,然而筆者覺得有必要引起全體中國人對傳統道德的重視,對將來建設一個民主自由繁榮富強,同時又恢復中華民族傳統道德的新中國有好處,故仍不揣冒昧,草成此文,權當引玉之磚,向邱實先生及廣大讀者請教。

林孟熹先生文章故事梗概是,1964年饒邀請劉一起偷渡,劉不允且勸姚,姚表面答應,實則倖倖而去。林知道後,極力勸劉先發制人,立即舉報,以免被牽連。劉以「不符自己一貫待人原則」拒絕,後姚獨自冒險偷渡,結果被抓,還供出劉「知情不報」,結果劉被送往東北強迫勞動,捱了十二年的苦。

邱文的主要論點是:如果劉聽了林的建議,立即舉報姚,不但可以挽回姚的性命,而且還可以避免自己受到牽連,所以林的建議立即舉報是對的,邱先生說:「有什麼可“引為自豪”和“懺悔”的必要呢?」(筆者原文衹認為應該懺悔,不應該引為自豪,邱實先生這句話顯然誤解了筆者的意思,而且自相矛盾)。

筆者的看法是:

一、即使姚不聽劉的勸告,甚至明知有生命危險,仍然堅持獨自偷渡國境,也完全無可厚非,這是他個人的選擇,其他人即使是父母都無權阻止,作為朋友,劉可以勸告,但絕不可以先下手為強,「立即舉報」,出賣朋友,讓「與朋友交而不信乎」的傳統道德毀於一旦。

二、姚被捕後,供出劉「知情不報」更是不應該,一人做事一人當,何況劉不但沒有參與偷渡,而且還再三勸說姚,姚這樣做,比之林先生「立即舉報」的建議更加無恥。

三、劉林姚三人之中,劉是唯一能夠堅守自己做人的原則,堅守中華民族傳統道德準則的人,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文化的驕傲,值得大家欽佩。

四、筆者認為,堅守道德準則是無條件的,在任何情況下都應如此,絕不能有例外。如果你也例外,我也例外,中華民族數千年來的傳統道德將蕩然無存。這裏不存在筆者「苛求當年的知識分子渴望求生的本能」,孟子曰:「生亦我所慾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取義也」(孟子,告子上),這是我們中華民族光輝的道德傳統。

五、邱文最後一大段的內容,全部是介紹林孟熹先生的出身、學歷、經歷、著作等等,筆者認為與討論他的「立即舉報」是否道德無關,不能因為一個人學識豐富,著作等身,或者受過打擊,回國投資等等就可以出賣朋 友,就可以將當年「立即舉報」的建議合理化。

六、邱文還說到姚可能被認定「壞分子」,又說「壞分子被視為人民內部矛盾」, 這是不符合當時的政治現實的,根據共產黨的標準,地富反壞右「五類份子」全是「敵我矛盾」。

七、林文沒有提到姚被抓後的結局,邱實先生這篇文章裏,隱約披露姚「遭送命之禍」,如果姚祖彝的結局真是這樣,那只能說明中共暴政的殘忍。據筆者所知,早於姚偷渡兩三年的1962年困難時期,廣東已經有大規模的偷渡香港潮,陶鑄趙紫陽甚至下令開放邊界數天,數萬難民湧港,其後七八十年代,也有大批廣東知青和當地農民偷渡去港,但未聞被槍斃者。

八、邱文說:「姚當年企圖越境,並非政治避難行為」,「與今日之政治避難不可同日而語」,言下之意,只有政治避難才有資格偷渡,為了生活幸福自由就沒有資格偷渡,這是什麼邏輯?嚮往生活自由和嚮往政治民主一樣都是基本人權,不應受到剝奪,共產黨更無權因此奪去別人的性命。

九、邱文還說到:當年大陸「人們把祖國比作母親,“母親錯打了孩子,孩子會記恨母親嗎?”人民的覺悟程度就停留在這樣的水準上」。這樣的現象絲毫不值得諒解和同情,這只能說明中國傳統封建意識中最壞的一面,就是父母有權打孩子,共產黨正是繼承了這最壞的一面;而在西方國家這是犯法的行為。共產黨無權代表「祖國」,更無權作我們的「母親」。

十、邱實先生的文章說:「想李大立先生不了解當年的世態人情與人際關係。以今日之眼光審視上個世紀的人物和世態,難免失之偏頗」。其實筆者的經歷和林孟熹先生大同小異,五十年代從香港回大陸讀書,文革後重返香港移居美國。1964年筆者已經是上海某著名大學三年級學生,親身經歷過毛澤東時 代,不至於是一個像邱實先生想像的那樣不了解大陸情況的香港人。

十一、筆者強調,無論是劉光華先生,林孟熹先生,姚祖彝先生這些當事人,還是邱實先生和筆者這些局外人,以及幾代中國青年,全部都是毛澤東共產黨摧殘中華民族傳統道德文化的受害者。今天,筆者寫這兩篇短文,出發點對事不對人,大家一起探討中華民族的道德標準,我覺得是值得的。

十二、近期筆者看到海外雜誌網站上不少體制內思維的文章,筆者不忍心眼看著中 國的民主運動被誤導,忍不住寫了若干篇批駁的文章,供讀者討論批評,請邱實先生查閱「新世紀」和「大紀元」筆者的專欄,歡迎批評指正。但請邱先生諒解,筆者不想再花時間討論下去,請轉達向劉林兩位先生致意。

十三、凡是在中國大陸生活過的人,無論時間長短,都無可避免感染共產黨宣傳的病毒,習慣了共產黨的思維方式。包括筆者在內,雖然在自由世界生活了二十多年,仍然很難保證已經完全根除了這些影響,有待於自覺地「與時俱進」,願以此與所有被共產黨毒害過的人共勉。

十四、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孔子說:「用政治手段來治理他們,用刑罰來整頓他們,人民就只求免於犯罪,而不會有廉耻之心;用道德來治理他們,用禮教來整頓他們,人民就不但有廉耻之心,而且還會人心歸順」)。

23/03/05香港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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