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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正仁破產 政府討債爭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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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棄保潛逃國外的中部商界名人曾正仁,積欠政府稅捐近三億元,負責催討的台中行政執行處,卻只能參與破產委員會一般債權的分配,換回不到一%的債權,該處表示,為了保障國家債權,該處執行官積極蒐證,試圖朝「撤銷曾正仁破產宣告」方向努力,搶回政府稅捐的優先受償權。宣告」方向努力,搶回政府稅捐的優先受償權。

據悉,曾正仁在八十七年間操控台中商銀(前身為台中區中小企銀 )、順大裕食品公司,炒作股票及掏空公司案爆發後,九十二年8月間因某債權人聲請,曾正仁被法院宣告破產,導致曾正仁在八十四、八十五等積欠政府稅捐合計二億八千萬元,依破產法規定,只能與一般債權一起參與分配。

據該處指出,目前曾正仁破產委員會的初步統計,曾正仁的資產剩四億餘元,但是向破產委員會申報的債務卻高達四百餘億元,其債務受償可能不及一%,這個巨大差距,讓許多債權人極為不滿。

據了解,曾正仁在出事之前,不論是台中商銀或是順大裕食品公司,都是屬於營利不差的公司,資產均大於負債,曾正仁集團為了炒作股票,非法向台中商銀超貸及掏空順大裕資金,被財政單位稽查發覺後,突然縮手而違約交割,按常理判斷,案發時資金都是曾正仁集團的掌握中,其資金流往何處,是各界關注的重點。

該處周姓執行官表示,曾正仁的資產及負債落差不應該這麼大,最近有一些跡象,讓他們懷疑曾正仁可能還有資產隱而不宣,或在案發後才隱匿、移轉,且債務也有故意膨脹之虞,如果能證明曾正仁故意隱匿資產及債權人浮報債務,該處不排除向法院聲請撤銷破產宣告。

周執行官表示,要撤銷曾正仁的破產宣告,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要有足夠證據證明曾正仁資產大於或相當於負債,才足以讓法官撤銷破產裁定,但是如果成功,則該處代執行的二點八億元政府稅捐,將可獲得優先受償權,對政府稅收是一大幫助。

曾正仁棄保潛逃後行蹤成謎,有民眾指出,曾在加拿大溫哥華國際機場看到曾正仁,親自到機場送太太搭機回台,台中地檢署表示,目前該署已對曾正仁發佈通緝,雖然傳出在加拿大出現,但是鞭長莫及,如果他不入境,要逮捕他歸案還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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