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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卡廣告禁播 台金管會:會有調整時間

【大紀元4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四日電)台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會原通過從今年5月1日起暫停播放電視、電影院、收音機、戶外看板等現金卡動態廣告,但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說,有業者表示願意自律,一定會在5月1日前讓大家有調整時間。

金管會昨天就「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召集銀行業者、消保會等進行公聽會,其中包括明定發卡行在電視媒體廣告加註警語、詳列最高利率及所有費用項目揭露時,需選擇採取十分之一電視廣告畫面全程播出或最少5秒相同音量說明,兩者擇一。

銀行局這項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將在下星期提金管會委員會討論,副主委張秀蓮表示,如5月1日前這個注意事項通過,業者廣告符合事項規範,就可以播放。

至於是否如期禁播現金卡動態廣告,呂東英說下星期四開完委員會後他才會講。

不過,據了解,已有部分銀行收到金管會5月1日起禁播現金卡動態廣告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