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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龍大動員 裝甲車備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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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為應付張錫銘犯罪集團的強大火力,行政院去年指示國防部大手筆移撥四輛V150輪型裝甲車、四輛悍馬車給警方,並部署在北中南三地,成為警方攻堅時最佳的「防彈盾牌」,警方更因要圍捕張錫銘而擴編維安小組,組成一支龐大的攻堅部隊。

警政署原有四輛裝甲車輛,這些都是從戒嚴時期便存在,當初做為鎮暴之用,並非用於攻堅行動,原本一直放在警政署的側門及車庫中,遇到假日,有時候還會將它發動並在警政署的園區內繞圈圈,但數年前這四輛裝甲車「年事已高」,而全數被報廢。

據了解,行政院會要求國防部將裝甲車移撥給警政署使用,除了因張錫銘本身擁有AK47步槍與手榴彈等威力強大的槍械外,上次警方在高雄縣大寮鄉圍捕張錫銘時,曾傳出向附近國軍單位商借裝甲車未獲正面回應,事後引發不少檢討聲浪,也是主因。

內政部長蘇嘉全與警政署長謝銀黨先親往台北憲兵二○二指揮部裝甲憲兵營,挑選裝甲車輛,決定原本規劃的三輛增加為四輛,而因悍馬車較一般車輛空間寬敞,方便全副武裝的警察進行乘坐,所以又再多要四輛悍馬車,警方並派八名維安小組成員,到位在高雄縣的鳳山陸軍步兵學校接受操作訓練。

警政署去年接收這批由軍方移撥的車輛後,將四輛裝甲車分別依北中南三地,放在保一、保四、保五總隊,以及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一旦發生狀況,便能就近支援警方的攻堅行動。

在警方眼中,這批裝甲車輛主要是做為「防彈盾牌」之用,遇到擁有可以穿透鐵皮重裝備火力的匪徒,站在第一線的維安特勤人員,可以躲在裝甲車後面,與歹徒近距離駁火。

另外,有感於近來匪徒火力越來越猛,行政院同意警政署擴編維安特勤警力,由原本的一百二十名,增加至兩百四十名,並施以精良的訓練,以強勢作為迅速緝捕匪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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