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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娃娃車 擠27個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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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明天是「兒童安全日」,靖娟文教基金會昨天公布一項兒童安全調查,目前全台每天約有六十六萬個國小學童放學後到安親班上課,搭乘娃娃車、九人座客車等不合法的交通工具,甚至還有一部九人座客車硬擠進廿七個小朋友的離譜情形,由於安親班交通車目前「無法可管」,靖娟基金會要求教育部、內政部及交通部負起責任、訂定規範,避免憾事重演。

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十五日發生健康幼稚園火燒車事件後,每年五月十五日訂為「兒童安全日」,提醒大家注意兒童搭車安全﹔昨天靖娟公布的調查是引用學者統計資料,目前國小學童課後到安親班,搭乘交通工具多屬「娃娃車」、「業者自用九人座客車」或「承攬私人經營的九人座客車」,另有少數學童由家長或業者「委託計程車」,或是「安親班老師集體搭公車」載送至安親班。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幼稚園的娃娃車,座位設計針對幼童,按照規定僅能搭載七歲以下幼兒,搭載國小學童根本不合法;至於九人座的客車,依照目前法令,安親班無法申請營業登記,一旦出事,因不是營業用車輛,根本求償無門。

基金會並實地追蹤部分安親班載送過程,發現接送車司機為了趕好幾個國小,不僅超載,還超速、闖紅燈,學童也違規坐在前座,並未綁安全帶﹔且一輛車大多擠進一、二十個小朋友,最誇張的是,曾出現廿七個小朋友像沙丁魚般擠在一部九人座客車中,還有小朋友站在行李廂中,讓人看得心驚膽戰。

為瞭解地方政府的態度,靖娟基金會統計各縣市政府處理違規績效,廿五個縣市中,有十四個縣市進行稽查及路邊攔檢,其中十個縣市開出罰單,另有四個縣市發函提醒安親班或補習班,縣市政府多向靖娟基金會表示,由於現行「幼童專用車輛管理辦法」是管理七歲以下幼童,七歲以上學童「無法可管」,執行上有所困難,目前僅能針對「違規超載」及「違規行駛」等不當行為,加以處罰,但效果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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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超載可罰九千元

〔自由時報記者申慧媛、劉力仁、黃忠榮╱台北報導〕安親班接送車安全亮起紅燈,管理單位卻不明確,教育部表示,教育部所管轄的立案幼稚園幼童專用車輛,抽查很少發現有不合格,不過未立案的教育機構,形成管理的漏洞,而主管機關也不明確;交通部則指出,安親班接送車可視同交通車管理,人員超載可處罰新台幣九千元。

台灣交通部路政司長李泰明表示,合法立案的安親班,只要所在縣市教育機關出具證明,即可申請購買交通車,並請領相關營業用證照,也適用相關交通法規;如果人數超載,則依法處以九千元罰鍰;如果安親班載送的是七歲以上兒童,可比照定期路線的交通車管理,並非「無法可管」。

台灣教育部國教司指出,立案幼稚園所接送幼童上下課的車輛,必須按幼童專用車輛交通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娃娃車」的申請登記,不得載送七歲以上的小朋友,同時也不能超載;而根據最近一次針對立案幼稚園公共安全所進行抽檢的數據,「很少發現有不合格」。

不過教育部和內政部也坦承,目前許多違法使用、未登記幼童專用車,相關主管部會包括交通部、教育部及內政部,實際管理、督導則是各縣市政府權責。而載送學童去安親班多數可能是未立案教育機構,形成督導管理的漏洞,而主管機關也不明確,未來都必須解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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