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4日訊】遼寧省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遼寧省人大代表侯建軍殺人案做出一審判決,侯建軍故意駕車撞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侯建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原告人同時要求被告人賠償其各項經濟損失215萬餘元。
酒後駕車 惡意衝撞
侯建軍於2005年3月28日3時許,酒後駕駛遼D-19995號現代牌吉普車,行至撫順市新撫區東一路撫順市長途客車站門前公路時,因汽車的左側倒車鏡將行人裘吉刮碰後,倒車鏡玻璃片被刮掉,侯建軍遂下車與裘吉發生爭執、廝扯。
隨後,裘吉先跑向撫順大酒店門前的人行道,侯建軍便駕車追攆至撫順大酒店門前的人行道西出口,裘吉見狀,轉身跑向撫順百貨大樓正門門前的休閒廣場上,侯建軍隨後掉轉車頭繼續追攆,並越過路邊石,從行人通道口衝入該廣場,將被害人裘吉撞倒,後逃離現場。
裘吉當場被撞,倒地後死亡。經法醫鑒定:裘吉系因頭部與鈍性物體相互作用導致顱腦損傷後,又引起血液吸入性窒息死亡。
故意殺人罪 死刑
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侯建軍犯故意殺人罪,依法採納。判處侯建軍犯故意殺人罪,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不過,原告人蔡寶琴所提由被告人侯建軍賠償喪葬費、解剖費、交通費、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害賠償費等各種經濟損失總計人民幣2154970元的訴訟請求中,經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所提精神損害賠償費200萬元無法律依據,不予支持。只判賠給原告人蔡寶琴經濟損失人民幣154970元。作案工具現代牌吉普車一輛,依法予以沒收。@(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