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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師院校長遴選 北市府盼教部尊重主管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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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十九日電)台北市立師範學院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今天表示,北市師經費由北市輔編列年度預算補助,校長遴選卻由教育部佔主導優勢,不符權責比例原則,北市府盼教育部尊重主管機關權責,多開放一席遴選委員會代表給北市府,教育部則說尊重北市府意見,但校長遴選須考慮程序與適法性。

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基指出,台北市立師院與台北市立體育學院等兩所市立大學的相關經費,是北市府編列年度預算補助,市立大學的校長遴選卻是由校方組成遴選委員會選出二至三人,再由台北市政府層報教育部組織遴選委員會擇一聘任。

吳清基說,北市府的遴聘權責未受尊重,希望教育部能夠修訂相關法規,讓市立大學參照私立大學,由校方組成遴選委員會選出二至三人,並由北市府組成遴選委員會選出一人,報請教育部核准聘任,以符權責相符原則。

在相關法規尚未修訂前,北市府希望近期的市立師院校長遴選,教育部能尊重北市府的遴聘權責,同意教育部遴選委員會的代表讓北市府由一席增加至兩席。

師範校院主管機關教育部中等教育司指出,對於北市教育局的建議,教育部將審慎研議,但根據大學法,現行大學校長遴選的權責在教育部,因此也必須尊重現有法規。

中教司長陳益興說,台北市政府每年約提供市立師院新台幣四億元的經費,相較於教育部每年只補助市立師院數千萬元,北市府是市立師院的經營主管機關,教育部尊重北市府的主管權責,不過校長遴選必須符合法律程序,教育部對於北市府提出的修法建議,也將審慎考慮。

教育部人事處也表示,依照大學法,公立大學比照國立大學,因此現行公立大學校長遴選也是由教育部主導,過去從未有人提出過修改法規,教育部尊重北市府對市立大學的主導權,但前提是要通過修法,才能改變現有遴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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