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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分館也關了 佳姿會員權益再少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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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一○一佳姿分館也關門,台北市政府消保官黃鈺生昨天表示,原本協商讓其他分館的會員,到一○一分館消費的計畫告吹,現金給付會費的會員權益,目前只能朝兌換等值商品少賠一點,否則只能循司法途徑打官司,保全債權而已。

至於以信用卡付費的會員,下週一與佳姿合作的收單銀行匯豐及安信將回報行政院消保會,確認是否可適用國際信用卡組織規定,九十天內會員可向收單銀行申請退款,由收單銀行先行吸收會費,退款給消費者,再向佳姿求償。

黃鈺生表示,一段期間的遞延性消費,風險真的非常大,如果民眾非不得已,要加入會員,給付一筆款項作一段期間的消費,在付款方式選擇上,刷信用卡會比付現金、或向業者辦理分期貸款有保障。

黃鈺生進一步說明,依照國際信用卡組織規定,如果業者倒閉,刷卡的消費者可以在九十天內向收單銀行申請退費,目前匯豐及安信兩家銀行,都在確認相關手續細節,下週一會回報行政院消保會。

如果民眾是採分期付款方式,黃鈺生表示,實際上是向銀行辦理信用貸款,銀行局目前在查,當初與佳姿合作的兩家銀行誠泰及遠東,在辦理貸款程序上是否有疏失,例如消費者雖是與佳姿簽署分期付款文件,但事實上是與銀行辦信貸,與佳姿已無關等相關責任義務說明,若確認有疏失,則銀行也必須吸納部分呆帳,與消費者各自分攤一定比例,再向佳姿求償,如此可減少消費者自身要承擔的呆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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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費被斷水電 最後據點失守

〔自由時報記者陸敬民╱台北報導〕台北一○一昨天上午發表聲明指出,由於不堪佳姿積欠包括押金、租金及水電管理費等金額約七千五百萬元,一○一已對佳姿停止供應水電,並拉上封鎖線,禁止閒雜人等進入。

台北一○一公關室協理劉家豪表示,佳姿從前年十一月進駐一○一至今約一年半,營業樓層為五、六樓,面積約二千三百坪,截至目前為止,佳姿共積欠一○一押金一千零九十七萬元、租金五千六百八十一萬元、水電費及管理費七百二十三萬元,總計約七千五百萬元。

劉家豪說,一○一董事會在兩週前便決定終止雙方租約關係。

劉家豪表示,一○一目前還未向法院聲請查封佳姿財產,但可以確定的是,一○一將會防止任何人前來搬走佳姿的設備。而且不管佳姿找到誰接手,都要獲得一○一的同意,才能續租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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