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真人真事,請看警察是如何辦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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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2日訊】(讀者投書)我家前不久發生的一件事.上個禮拜,我家失盜,一賊撬開後門把後院雜屋的所有的電工器材,包括銅線,電動機,工具,變壓器,價值5000多元的東西一掃而空.第二天,我就報警了,到了警察局,警察”輕搖羽扇””吞雲吐霧”慢慢說道:”這件事嘛,你們自己去想辦法,發現線索告訴我們”. 我當時有氣,說你們應該去看看現場吧,他說:”你們先回去,以後再做處理”.看著他們那樣,我就知道沒戲,想想,沒有辦法,活該自己倒霉.那心裡那個不痛快啊. 想想我要是能發現什麼線索,我還能找你派出所??你派出所到底是做什麼用的?

說到這裡,大家可能會想,你這事就這樣完了?不,聽我慢慢說來,到了第三天,活該自己又不倒霉,那賊居然在傍晚的時間又來了,這次被提高戒備的我抓了個正著,哈哈,原來是一個當地中學的學生才14歲,好傢伙,你狠,當時我們沒有打他,因為他還小,但這傢伙挺不老實,一套一套的假話,他自己招供說是好幾個人合夥偷的,讓他帶我去找他們,他確帶我們繞了縣城幾圈,把我默認成當年的侵華日軍;我和家人商量,這小子是慣偷,還是把他交給派出所處理吧,只要能找回贓物,就算了;說完就撥通了電話,嘿嘿,派出所的效率果然就是”高”,1分鐘不到,就”出警”了,到了我家,看見這學生的那小樣,我形容他們警察”高興得手舞足蹈”一點也不誇張,立馬和我說:這樣吧,我們把他帶去所裡審問,讓他招供.我回答:可以,但問題是被他們偷走並且賣到了廢品店西要追回.警察說:那當然.就這樣賊被警察”帶”走了,當然我和家人也報著”無限希望”,心裡想:這回也算不倒霉.然後我們就等呀等,一天,兩天,居然等了快一個禮拜,心想:不會吧,這麼久了,怎麼連個信也沒有?於是又跑到派出所,一問,得到答覆:”人已經放了,他不成年,不構成犯罪,另外還有他的幾個同夥,沒有抓到,抓到後再處理……..”

我問:那我丟失的東西怎麼辦?已經賣到廢品店了,那也要找廢品店的老闆要回來啊?警察叔叔答到:經過我們審問,東西賣給了路上挑蘿的收廢品的了,找不到了………..我氣不打一處來,但還是很平靜說:他當時說是賣給了吳集(我們當地的一個地名)的廢品店了,有地址,店名,怎麼又賣給了街上收廢品的呢?況且被盜的東西有將近400多斤重……….還沒有等我說完,警察叔叔的手一擺”等抓到同夥以後再給你答覆吧,你先回去等……….

我想這一下完了,看來我還是活該倒霉,再後來有通消息的局裡人告訴我:你傻啊,那賊當天晚上就放走了,他的媽媽來了,交了幾千元罰款私了,就萬事大吉走了人,廢品店的老闆也罰了不少………我當時氣得感覺就”轟”的一下,差點沒背過去.

這件事離現在快一個月了,贓物沒有找回,同夥也沒有抓到,(警察叔叔壓根就沒有去抓)我沒有多說什麼,我也懶得再去爭辯什麼,我也再沒有去警察局…….心裡就一直在想:警察以及它們相關的部門,已經不再是”人民警察”,它們已經是變相的土匪,是警匪一家,它們已經不再是合法的機構,它們已經再也不能給人民帶來任何安全,任何保障和任何希望,它們已經蛻變人民的”吸血蜘蛛”,它們是騙子的大本營,流氓地痞的滋生地,拐子和狼的避難所,敲詐勒索的代名詞,它們蠅營狗苟,胡作非為.

我要大喝一句:你們,你們的日子不遠了.(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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