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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養家庭領養兒童應簽契約 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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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五日電)彰化縣近日傳出寄養家庭疑似虐待寄養兒童情形,彰化縣社會局和負責督導寄養兒童業務的彰化家扶中心為亡羊捕牢,即日起要求寄養家庭領養小孩前一定要簽訂契約,將權利義務規定清楚。

彰化縣日前有一名寄養兒童的母親,懷疑自己的小孩送到寄養家庭之後遭到虐待,身體有多處淤傷,而寄養家庭和彰化縣社會局都表示,可能是小朋友在睡覺時不小心摔落到地面才會受傷,家長不接受社會局的說詞,一狀告上法院,寄養家庭也因此挨告。

彰化家庭扶祝中心主任洪建胤說,有鑑於最近傳出寄養家庭疑似虐待兒童的情形發生,現在若想要成為寄養家庭,除了原先須經資格審查和接受課程訓練外,也要求寄養家庭必須簽下一份契約,了解擔任寄養家庭的權利義務。

他表示,契約內容說明成為寄養家庭所要注意的事項,也提醒寄養家庭的父母親如果小朋友發生意外等,應該如何作緊急通報以釐清責任歸屬,避免再度發生如疑似虐童事件責任不明的情形。

洪建胤說,家扶中心承辦彰化縣社會局寄養家庭業務,社會局先前並未要求要和寄養家庭簽訂契約,但為了雙方好,現在不僅是想成為寄養家庭的人要簽約,已成為寄養家庭的民眾也要簽約,以保障寄養家庭、社會局、家扶中心彼此間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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