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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中國來台各類團體應依核可行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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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二十七日電】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劉德勳今天指出,近三個月來,中國大陸專業及商務人士來台交流,因違規遭主管機關強制遣送出境者,已達八團、一百一十人次;台灣陸委會對部分中國大陸人士未能遵守政府規定,深表遺憾。

劉德勳在陸委會舉行的記者會說,台灣內政部在今早舉行的台灣陸委會委員會議中表示,鑑於中國大陸人士來台交流人數日增,已加重邀請單位台灣行政責任,配合相關機關採加強身分查核、重點案件通報、機動訪視等措施。

至於違反台灣規定的中國大陸人士及台灣的邀請單位,劉德勳說,均將予「註參管制」,以求有效管理中國大陸專業及商務人士在台活動。

他表示,台灣陸委會重申,希望來台交流的中國大陸各類團體,都應遵守台灣法令規範,依核定行程活動;對違規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案件,將依法嚴處,維護兩岸正常交流秩序。

劉德勳指出,今年六月,先後發生莆田市湄洲媽祖廟董事會參訪團、廣東電子業者商務參訪團,因在台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主管機關已予限期離境處理。

陸委會指出,莆田市湄洲媽祖廟董事會參訪團來台宗教交流,擅自變更行程,到台南鹿耳門天后宮,企圖致送「大陸中華媽祖文教交流協會」的常委證書,進行統戰宣傳。廣東電子業者商務參訪團,是以商務訪問名義,參觀台北國際電腦展,卻實際參展,行為與許可目的不符。

根據台灣陸委會統計,大陸專業人士在台違規案件,今年已達一百一十件;至於去年全年則計發生一百七十九件;民國九十二年共計發生一百五十五件;民國九十一年總計發生九十五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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