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聞

大陸索賄法官獲勝訴 賄款還可本息全拿

【大紀元9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於國香港一日電)河南省新鄉市中級法院一名法官,多年前向一宗案件的原告索取賄賂、並強迫原告寫下人民幣五萬元的欠條,由於原告遲遲無法「還債」,索賄法官竟向區法院遞交狀紙、狀告「欠債」者。更荒唐的是,區法院竟然判索賄法官勝訴,得償「本息」共人民幣76萬元!

據香港太陽報報導,案件梁姓受害人為新鄉市一家化工廠清算領導小組負責人,1992年,工廠和河南省科學院新鄉市化工研究所因經濟糾紛,官司打到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主審法官張其江向他索取人民幣五萬元活動費,並允諾幫助打好官司。

工廠自己計算損失為人民幣120多萬,但法院一審判決研究所賠償人民幣70多萬元。不久張其江卻逼梁姓受害人兌現人民幣5萬元活動費。

不過,訴訟一拖近十年,工廠早已是一片廢墟,張其江的活動費遲遲沒有到手,他利用和紅旗區法院院長的私人關係,手持欠條將工廠告上法庭。2003年5月,法院判決工廠要償還欠款本息合共人民幣76萬元!

報導說,忍無可忍的梁姓受害人向河南省人民檢察院舉報張其江,事件引起有關部門重視,並驚動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在專案小組徹查後,檢察機關認為張其江有索賄嫌疑,去年九月,新鄉市檢察院以受賄罪嫌,將未到法定年齡卻被安排退休的張其江逮捕。

報導並指出,全案雖已中止執行兩年,但有關部門既沒有作出再審判決,也沒有撤案;造成錯案的有關責任人更沒受到責任追究。而更為荒唐的是,儘管索賄的法官已被批准逮捕,紅旗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至今仍是生效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