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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擬修法 有案立委不得參加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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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舒棠台北十四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偉哲等三人今天表示,國會議員利益迴避是民主國家的運作機制,有案立委自然不宜參與司法事務的審議,他們將提案修法,規範有案立委不得參加司法委員會,期盼有案立委自清、支持。

黃偉哲(台南縣)、謝欣霓(台中縣)、李昆澤(高雄市)下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黃偉哲說,國會議員利益迴避是民主國家的政治運作機制常態,有案立委自然不宜參與任何司法事務的審議。但是上會期在國民黨團默許與支持下,具有爭議的國民黨籍立委仍進入司法委員會,甚至在法案朝野協商時扮演重要角色。

謝欣霓指出,今年三月他們曾提出「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規範如立委有經提起公訴或判刑確定尚未執行者,不得參加司法委員會,卻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屢遭國親立委封殺。李昆澤認為,「立法院再怎麼爛,也不能是非不分」。

黃偉哲說,兩百二十五名立委中,有二十三名立委因黑金事件被起訴,超過十分之一的比例,希望這些立委自清、迴避,他們將再提出修正草案,希望有案在身的國民黨籍立委何智輝(苗栗縣)能夠支持,並擔任共同提案人,不過他們不是針對個人,而是要建立利益迴避制度。

記者會後,黃偉哲、李昆澤兩人親赴何智輝國會辦公室,期盼何智輝簽署修正草案的共同提案人,不過何智輝因參加國民黨團大會而不在辦公室內,兩人留下修正草案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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