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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法院將收回死刑覆核權

【大紀元9月2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張光華2005年9月29日北京報導)中國最高法院副院長萬鄂湘說,最高法院將收回死刑覆核權,並呼籲進行司法改革維護司法權的中立性。他還表示,中國死刑觀念很難改變。

萬鄂湘這個星期在北京理工大學發表演講時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將增設三個刑事審判庭,以應對死刑覆核權的收回,並將使死刑覆核程序真正做到中立,以防止其他權力的介入。

*收回覆核權有利各地死刑平衡?*

中國青年報9月27日報導,最高法院副院長、中國國家二級大法官的萬鄂湘指出,許多國家都廢除了死刑,中國現在也面臨同樣的壓力。他表示,死刑的存廢問題,現在在中國幾乎是無法討論的,因為“殺人償命”這個千年古訓在中國人的頭腦中已經根深蒂固,很難一下子丟掉,最高法院對死刑覆核權的收回,還有利於掌握各地死刑平衡統一的情況。

*重大冤假錯案不斷*

中國今年暴露了幾個重大的冤假錯案,引起社會對司法制度的審訊和判決程序產生了重大懷疑和指責。錯案包括,被判監禁15年的佘祥林殺妻案,和被判處並執行死刑的滕興善殺人分屍案。但是後來事實證明這兩個人都是無辜的,被指遭他們殺害的那兩名女子都安然無事。這類刑事案件所反映的刑訊逼供和死刑覆核權下放的弊病促使人們呼籲司法需要多方面改革。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阿博爾這個月在訪問北京期間表示,國際人權組織非常關注中國判決死刑的程序。雖然現在還有很多國家沒有廢除死刑,但是他們都必須嚴格遵循國際人權法所要求的判處死刑的必要程序。

阿博爾對中國最高法院將收回死刑覆核權表示贊同,她認為最高法庭的審查是保證司法程序的一個重要保障。

阿博爾說:“我們關注的是,在中國很多類案件都屬於死刑判處的範圍,而根據國際人權標準,那些案件本身都不足以達到被判處極刑的程度。”

*中國有68項罪可判死刑*

國際大赦組織對中國的人權和司法情況也非常關注。大赦國際駐香港辦事處中國部負責人陳昕對中國的嚴打行動、快速審批、造成一些冤假錯案的情況感到擔心。她認為中國判死刑的罪案太多了,有68項罪可以判處死刑,其中不僅只是刑事案件,還有很多經濟類案件,她認為這些都是違反人道和人權的。

陳昕說:“我們看見最近中國有很多討論,比如說用針來取代槍決,但是無論如何,我們還是覺得死刑本身就不應該再繼續用下去,無論它是用甚麼方法去處決。另外,判案的過程當中也不應該有那麼多項的罪案可以判處死刑,而且對於死刑的數字一直都沒有公開,這一點也是應該增加透明度加以改變的。”

北京律師浦志強指出,如何防止司法人員濫用權力是人們普遍關注的問題,首先是警察辦案濫用職權的行為,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不安。

*警察濫用權力刑訊逼供*

浦志強說:“一方面表明大家的權利意識或者說大家生活在這個社會上感覺到很不安全,而很大的威脅來自於警察。另一方面是因為警察的濫用權力和刑訊逼供的現象非常普遍,佘祥林的案件僅僅是因為他的太太確實回來了,可能會有更多的事情還沒有暴露出來。”

浦志強指出,警察在取證或是在破案壓力下使用刑訊逼供的方式造成了冤假錯案,而要徹底消除這種弊端是非常困難的。他認為,實際上要保護公民權利免受司法權力濫用的最根本辦法,是要管住警察這支隊伍。

中國的司法改革進程一直受到國際的關注,9月初在北京舉行第22屆世界法律大會的時候,中國刑事訴訟法的發展和修改問題也是中外與會人士的一項焦點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