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農民維權抗爭被法院判刑
【大紀元1月1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袁野2006年1月10日報導)中國浙江省地方法院星期一對9名被控尋釁滋事的村民做出判決,他們被指參與去年4月在浙江東陽畫水鎮發生的警民衝突事件,其中3人被判監禁。
參與辯護的北京律師李和平告訴記者,8名被判刑的農民中,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5年監禁的29歲劉會榮的刑期最長,其餘兩名被告王忠良和王良平分別被判處1年零6個月和1年零3個月。另外5名以寫悔過書為條件而被判處監禁緩期執行,還有一名被告以「污點證人」身份被免於追究刑事責任。
李和平律師表示,他本人是從委託人王良平家屬那裡得到相關判決消息。宣判的具體情況要等收到判決書後才能知道。
*抗議化工廠排放有毒物質*
去年4月10日,東陽畫水鎮村民舉行抗議,要求當地化工廠停止排放有毒物質。抗議過程中,約有3千多名執法人員與2萬多名群眾在緊張對峙後發生大規模衝突。雙方均出現人員受傷,幾十輛執法車輛被砸壞。
事件發生後,東陽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起訴了劉會榮等9位村民。此案其後被移交到浙江省蘭溪市地方法院異地審理,去年11月8日一審完畢。本星期一,蘭溪法院宣佈了判決結果。
宣判前不久,中共東陽市委書記及市長因在事件中承擔責任受到記過處份,並被免去公職。
*律師:宣判程序有問題*
參與此案的辯護律師李和平對宣判程序提出質疑。他說,蘭溪地方法院在宣判當天實際上再次開庭審理了此案,但是除兩名東陽辯護律師出庭外,來自北京的7名辯護律師均未接到出庭通知。
他說:「開了庭以後被告的辯護律師都沒有到場。至少應該給辯護律師發出庭通知,但是都沒有發。我們認為這一點從程序上講是有問題的。」
李和平律師還說,儘管法庭已經做出判決,但是他和另外幾名北京的涉案辯護律師目前為止還沒有接到判決書。宣判的消息是他星期二晚間和被告家屬在電話中確認的。
李和平說,法庭的這種做法是「荒唐的」。他說,3位被判實刑的當事人都表示要提出上訴。
*近年官民衝突頻繁發生*
近幾年,中國境內由於土地開發和徵用,以及環境破壞等問題已經導致一系列大規模官民衝突。
北京大軍經濟觀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軍認為,這其中的根本原因是,中國在實行了20多年以經濟體制為主的單向改革後,政府的執政理念和危機處理方式仍然沿襲傳統的高壓模式。
他說:「政府應該考慮怎麼樣預先把問題解決好,不至於把矛盾激化到如此大的程度。這是問題的關鍵。」
仲大軍認為,在一個社會資源和利益重新分配的市場經濟下,如果不啟用新的執政手段,不擴大民主政治的空間,中國社會將難以應對社會轉型帶來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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