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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撞傷人 飼主判拘役40天

【大紀元1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養狗人士要小心,以免痛失愛犬又惹官司!黃金獵犬Lucky奔跑過馬路時一頭撞上行經的機車,結果狗死、車毀、人傷(騎士翻車受傷 ),狗主人夏石美蘭還遭台北地院以遛狗未綁狗鏈、疏於注意,依過失傷害罪判她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

騎士提告 一審勝訴

93年11月6日清晨7時許,夏女帶著40公斤重的Lucky欲至台北市大安公園散步,公狗Lucky看到對街有母狗,立即拔腿往前飛奔,孫姓男子剛好騎車經過,狗、車相撞,孫某彈到數公尺外,Lucky吐血而亡,夏女則坐在路上抱著狗痛哭。

孫某出車禍後造成橈骨骨折及左膝擦傷,遂控告夏女過失傷害並求償;夏女主張,自己很遺憾發生此事,願向孫某道歉並賠償,但孫某開口要價40萬才肯和解及撤回告訴,她無力負擔。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飼主應防止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生命、自由、財產或安寧;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時,應由7歲以上人伴同,飼主也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並使用鏈繩或箱籠避免動物在道路奔走甚至傷人,而夏女未以鏈繩牽引Lucky,造成此次意外,應負刑責。

飼主不服 將會上訴

判決書指出,夏女涉過失傷害罪,最重可處6個月徒刑,但考量Lucky也在車禍中死亡,致夏女心理受相當衝擊,且夏女也有意與孫某和解,故判她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夏女表示會上訴,孫某律師表示無法連絡到孫某,無從回應。

Lucky意外死 她哀痛自責

記者劉志原/專訪「Lucky是我們家的支柱!」夏石美蘭說:「牠帶給家人很多歡樂,早已是夏家一份子,晚上都陪著我睡」。

Lucky走後,夏石美蘭好長一段時間無法安心入眠,經常以淚洗面,也不敢關燈睡。她說,養狗的人一定要好好照顧牠,否則一不小心,狗就會離你而去。

有人捐錢 要為牠辦喪事

夏石美蘭的女兒心疼母親,後來又再養了另一隻黃金獵犬「多多」來陪伴她;夏女說,很感謝女兒的貼心,她已逐漸恢復平靜,但最愛的還是Lucky,一想到牠,很難過也很自責,後悔沒有及時拉住Lucky。

此外,夏女也說,感謝案發當天幫助她的人,因為當時她全身是血,抱著吐血的Lucky痛哭,路人見狀紛紛過來安慰並送她回家,還有人捐錢要幫Lucky辦後事,附近教堂的牧師還來為Lucky禱告,社區鄰居也在公布欄上張貼紀念Lucky告示,她相信Lucky在這麼多人的幫助下,在另一個世界一定會過得更好。

但她仍有個遺憾,因為案發後,Lucky被清潔隊載走,不知道送到哪去,再也找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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