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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泥前副總 移檢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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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守得、高嘉和/台北報導〕鄧香妹、張怡華母女昨天被判處重刑不出外界所料,但驚爆的是,長年居間處理辜、鄧糾葛的台泥前副總經理莊惠鼎,因3次草擬、修刪鄧氏母女恐嚇辜家書信,合議庭認定為本案恐嚇共犯,將依法簽送檢方偵辦。

台泥董事會主任蔡國嶼對此直呼「不可能」,並強調莊前副總是台泥老臣,對辜家及公司忠心耿耿,辜家更對莊信任有加,這一切都是鄧氏母女拖人下水;莊惠鼎手機無法打通,截稿前無法得到他的說法。

合議庭表示,莊惠鼎草擬、修刪鄧氏母女恐嚇辜家書信,實際上對於母女將恐嚇辜家內容及寄發行為早已知悉,因而認定其為本案恐嚇共犯;士林地檢署表示,將等收到法院正式判決書再決定是否簽分莊惠鼎。

莊惠鼎涉及的3次書信,分別是鄧氏母女初次索財的83年11月;91年7月鄧氏母女要求辜家塗銷給母女2間房屋的抵押權設定信,內容是由莊執筆並修改,再由張怡華照抄、鄧香妹簽名,2間房屋事後並由辜家付錢塗銷。

最後1次則為93年3月鄧香妹要求辜家補足初次索財2億的差額,內容由莊執筆、鄧騰寫,事後母女再獲取辜家2000萬及2張面額各2000萬的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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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次能脫身 鄧都錯過

記者賴仁中/特稿

假使鄧香妹能在最後一刻,腦袋想得透徹,或聽從律師建議,及時煞車悔罪,定不至於遭到重懲,甚至從輕脫身,但顯然地,她愈想愈入歧途,終於付出代價。

整件事,只有一個「貪」字能形容鄧香妹,這是她的心魔,讓她為此犯罪,食髓知味,進而衝過頭,最後栽在自己手上。

檢方起訴前,有人勸她快回頭,或許可以換得緩起訴,顯然她沒興趣,等到DNA結果出爐,武器盡失,當然被起訴求刑。

起訴後還有機會,若及時拿出誠意向辜家懺悔,全力回復辜老名譽,換得辜家和解原諒後,據聞法院原有意判她們緩刑加社區處遇,刑事上可輕鬆過關,她依然執迷不悟。

最後一次,法院辯論終結前,她一度認罪,法官想給她自新,為此加開辯論,豈知她竟想反敗為勝,開始反覆,不僅讓法官無從輕判,反坐實她毫無悔意,變成「若不重判,無以向社會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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