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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特別費全部要單據,明年起實施

【大紀元11月20日訊】(據中廣新聞康子仁報導)長久以來首長的特支費一半要單據才能核銷,另一半不用。但是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全部都要單據。行政院表示,蘇貞昌院長已經核定,首長的特別費全部都要單據才能核銷,沒有用完的部分應該繳回國庫,從明年開始正式實施。

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引發爭議,台北市長馬英九也因為特別費行政瑕疵向市民道歉。原本首長的特別費,只有一半要單據。行政院發言人鄭文燦表示,蘇貞昌院長已經核定,從明年開始,首長的特別費全部都要單據才能核銷。

總統府為了建立制度,已經在九月份修訂完成「總統府執行國務機要經費作業規定」,未來會計憑證和報支程序,也將回歸會計法、審計法、支出憑證處理要點、內部審核處理準則和國家機密法等相關法令和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