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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示眾妓女嫖客被批傷公民尊嚴

【大紀元12月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安華2006年11月30日香港報導)深圳警方星期三示眾公審了一批妓女和包括若干名香港人在內的嫖客。香港和北京的法律專家批評這種剝奪公民尊嚴的行為。

深圳警方最近展開為期三個星期、俗稱“洗太平地”的大規模掃黃整治行動,拘捕200多名妓女及嫖客,並且採用文革式的公審。深圳福田公安分局星期三把89名被捕男女,其中包括11名香港嫖客,押往街頭示眾,在數千人圍觀下公開讀出他們的姓名及籍貫,然後宣判每人行政拘留15天。

*蘋果日報:掃黃迎接吳邦國*

蘋果日報說,深圳警方採取掃黃行動,是為了迎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週末的到來。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員王友金認為,把嫖客抓起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行政拘留或者罰款,尚屬合法,但是當局採用示眾公審的方式,明顯是在濫用權力。他說:“如果把嫖客都集中起來示眾,那這就過份了。這是公安濫用權力的一種違法的事情,因為審判示眾、人民公判,這都是中國的政策和法律所禁止的。嫖客都有人身的隱私權,都有人身的權利、公民的權利。你把他拿出來,在公眾面前示眾,那確實是不文明的作法。”

王友金表示,即使是為了迎接領導人的到來,也不應該採用示眾侮辱這種作法。他說:“領導人來不是要看你表面上的治安。這種造假的行為是中共向來的一個、說好聽是一個傳統,我覺得這個應該改。現在即使是很多遙遠偏僻的地方都不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不要說在改革開放的前沿深圳發生這樣的情況,確實令人覺得不可意料。”

*浦志強:過於下作*

北京律師浦志強也認為,嫖客、妓女再有錯誤,也不應該侮辱他們的人格。他說:“不管他那個事情做得對與不對,法律上應該怎麼處理是另一回事。但是把人來示眾、遊街啊,這樣一種情況和作法,我覺得在十幾年以前的時候可能還比較普遍,但是後來各方面的意見非常多。另外一個主流的情況來講是不允許這樣的一個作法。他有甚麼問題說甚麼問題,何必這樣呢?你的目的本來是為了侮辱他,或者是怎麼樣。我覺得從一個公共權力行使的角度來講,過於下作。”

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法制研究員王友金認為,對於一些地方政府所做的類似無關大局的錯事,中央即使有意見,可能也懶得去管。他說:“因為中央要批評貪污腐化的大案太多了。而且像這樣的地方的小動作,雖然其影響很大,但是我想在中國內部,要批評自己的兒女所做的錯誤事情,這是不多的。”

在中國的刑法、刑事訴訟法和治安管理條例中沒有這種對人犯或犯人公開遊街示眾的懲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