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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錢也鬧偽鈔 金紙侵權 店舖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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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土城報導〕拜拜用的金紙、銀紙,也有著作權?

台北縣中和一家金紙店舖販賣中元普渡必用的「普渡公金」,遭控告違反著作權及商標。檢方查出,該「普渡公金」的圖樣在中國大陸出現時間,比業者取得著作權讓渡書還早,且該圖樣也是從他人圖片延伸創作而來,不具原創性,認定罪嫌不足,偵結不起訴。

中和金勝堂香舖販賣金紙已有數十年,2年前的中元普渡時節,自同業處批「普渡公金」販售,遭吉和貿易公司控告侵犯商標權及著作權。

板橋地檢署受理後認為罪證不足,偵結不起訴,業者不服提再議,檢方二度偵查,還是認定沒有侵權行為。

吉和貿易公司認為,該公司出品的普渡公金上有「吉人及圖」圖案,且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指定使用於金紙、銀紙等商品,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擅自重製或販售。

不過,檢方認為,著作權的保護雖然採創作主義,但須有「原創性」始可稱之,而吉和公司的普渡公金圖案是在92年登記商標,但經海基會認證對岸中國早在87年即有該圖案的金紙在市面流通生產,創作內容無法表現作者的獨特性,因此認定非著作權保護對象。

至於商標權部分,檢方認為,該圖案並無證據顯示是金紙商品領域的知名商標,業者亦從未發函向被告店舖主張享有商標權,因此無法認定店舖有侵犯商標權行為。

據了解,遭業者控告侵權的金紙店舖不只中和這一家,在苗栗、高雄、台中等地檢署也都接獲業者提告。

販賣陰間錢 賠出陽世錢

記者何瑞玲/新聞幕後

發財金紙發燒,點燃金紙業的商標、著作權戰爭!不知情的店家面對無妄訴訟之災叫苦不已。

台灣金紙市場販售的刈金、福金、五色金紙等傳統金紙,因成本考量,現在幾乎都從中國大量進口,一個利潤僅能以「角」計,但現在金紙市場的發燒品是包裝精美的「發財金」、「普渡公金」,由於獲利可觀,已成為新的競爭商品。

「現在我們都不敢亂賣,怕萬一被告,法院跑不完」,在永和開金紙店20多年的明蘭香舖說,以前賣金紙哪懂什麼著作權、商標權法律問題,5、6年前開始有印金紙的業者對下游香舖提告,大家被告怕了,即便業者拿出「不起訴」處分書掛保證,香舖店還是怕怕。

被告的金勝堂香舖,更是對冗長及無妄的訴訟之災感到無奈,面對檢方二度不起訴的處分,害怕惹麻煩不願多說。

也捲入訴訟糾紛的金福昌金紙店,則是印製蓮花金遭控侵權,在高雄、台北及桃園販售的下游店舖都被對手提告。

老闆說,他被告侵權案一路從地檢署、高分檢都獲不起訴處分,但為幫助通路店舖解決官司,只好支付40萬元和解。

金紙店舖認為,金紙是燒給神明的民俗祭品,跟LV等知名品牌的商標侵權行為怎可相提並論?智財局同意登記商標前,應多了解市場現況,才能避免擾民、徒增訟源。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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