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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改善 在犯罪預防架構下評核推動專案

【大紀元2月13日報導】檢討社會治安問題專題系列之一(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三日電)開年沒幾天,隨著各地治安狀況頻頻,台灣警政署迅速提出為期三個月的「清源」專案回應,其實對於歷來推動專案,警方都欠缺一套效益評核的機制。特別是近年來警政工作在「犯罪預防」這個環節上的推動已初見成效,應進一步在此架構下,將專案推動透過績效評核加以整合。

「清源」專案是指影響犯罪的六大根源,包括製毒工廠、職業賭場、改造槍枝工廠、汽機車解體工廠、賭博電玩及毒品氾濫的搖頭店,警政署一如往例,拿出重獎重懲、即獎即懲的特效藥,期在短時間有效改善治安。不過基層反應並不熱絡,大多看法認為專案內容本就是平日治安工作重點,一些原本治安狀況相對比較平穩的縣市警分局主管,近期也為該到那裡找績效傷腦筋。

其實無論警政署例行公布的治安狀況數據,或是每季公布一次的當前治安滿意度調查,甚至今年新年假期治安狀況等數據變化,並未出現「治安嚴重惡化」的警訊;反之若只是針對個案展開的雷霆掃蕩行動,則各縣市包括城鄉差距等治安狀況又有各自考量。因此對於這次推動「清源」專案,警政署應就預期對當前治安成效有何助益,在事前提出精確的評估與綜效分析。

而提及這種政策在推動前效益的評估,在當前全球各大企業都力求競爭突破致勝的關鍵,但是警政署歷來推動警政工作,卻始終欠缺一套有效的機制運做。包括九十一年底內政部也設「犯罪防治中心」,廣邀學者專家建言,但這個組織採任務編組型態,由刑事局預防科兼辦業務及計畫推動,在沒有專責人力下,包括學界所擬的一些中、長程計畫難以具體推動。

警政署高階警官也坦承,因為欠缺綜效的評估,往往讓警方各項專案口號最後落得雷聲大雨點小,不然就是新的專案內容「疊床架屋」,以致以往在解決治安問題上屢屢出現「頭通醫頭、腳痛醫腳」情形。不過近年來警政署在警政建設的推動上,逐步朝向以「犯罪預防」為主流思維,從掌握犯罪機先,提出防制之道,也是近年來治安狀況平穩的原因之一。

以台灣首善之區的台北市為例,在「預防為先、偵防並重」的治安對策下,由學者組成的「犯罪預防宣導團」觀察治安情勢變化,配合社區守望相助,加上結合家庭與學校的力量,逐步壓制犯罪活動,進而帶動治安環境良性循環。

大家都知道「預防勝於治療」的觀念,但是相較刑案的偵破,犯罪預防工作必需持久才能看出效果,因此一直是欠缺掌聲,甚至吃力不討好。反之「止亂於初動」,治安政策若能在預防層面下功夫,包括整合政府其他部門、民間單位,以及在推動犯罪防制法制化,透過「犯罪預防」這個架構,進而將現行各項專案的推動透過績效評核機制加以有效整合,才能使犯罪預防工作逐步落實,彰顯改善治安的成效。